[实用新型]口红资材检测装置上的固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62079.0 | 申请日: | 2020-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257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武山祐树;刘伟;小林龙二;刘奇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乐星丽化妆品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84 | 分类号: | G01N21/84;G01N21/0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61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红 资材 检测 装置 固定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口红资材检测装置上的固定装置,属于化妆品检测的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是包括可拆卸连接于传送带上的安装基座、固定连接于传送带所在机架上的挤压板,安装基座上固定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上滑动连接有驱动杆,驱动杆沿传送带的宽度方向水平设置,驱动杆固定连接有承接板,驱动杆的杆身上固定连接有连接块,连接块与固定板之间固定连接有用于推动连接块的推动弹簧,承接板上固定连接有放置板,放置板上转动连接有转动盘,转动盘沿水平方向设置,转动盘上固定连接有用于口红瓶插接的插接筒,插接筒与挤压板贴合挤压;本实用新型具有可以提高检测装置的检测效果的优点。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品检测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口红资材检测装置上的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制剂药品的包装瓶、口红瓶等化妆品瓶中多呈管状设置,在质量检测过程中经常需要对这些包装瓶上的批号、封口、标签等进行检测。长时期以来,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都采用人工灯检和目测的方法进行上述检测,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而且很容易造成检测结果不稳定、甚至不准确。
公告号为CN201615889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药品瓶包装检测装置,包括机架组件、调速器、电机及减速器、传动机构、输送带、相机、光源、光源调节器、传感器、反射板、剔除机构、集瓶盘、监控操作系统,机架组件左侧自前至后安装有集瓶盘、电机及减速器、调速器、反射板、光源、光源调节器,机架组件右侧自前至后安装有剔除机构、相机、传感器,机架组件中安置有传动机构和输送带,传动机构与固定在机架组件左侧的电机及减速器相连接,且光源与相机相对安装;集瓶盘与剔除机构相对安装。这种装置可半自动,亦可组装在线使用,适用于玻璃瓶包装的药液量、批号、标签以及封口的检测,它具有结构简单、操作容易、工作过程平稳、检测结果准确稳定等特点,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
同时,上述检测装置也可以用于对口红瓶体上的批号进行检测,口红瓶的瓶体大多数呈圆柱状设置且批号通常口红瓶的周向设置,在检测的过程中直接将口红瓶放置于传送带上,口红瓶随传送带的移动而移动,然而不同批次不同种类的口红瓶上的批号的长度并不相同,当批号长度较长时,当口红瓶经过相机的拍摄口时,相机所能拍到的画面范围有限,这样会导致相机拍摄不全不能完全将批号拍摄,从而导致检测效果较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口红资材检测装置上的固定装置,具有可以提高检测装置的检测效果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口红资材检测装置上的固定装置,包括可拆卸连接于传送带上的安装基座、固定连接于传送带所在机架上的挤压板,所述挤压板沿传送带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挤压板位于相机的拍摄口处,所述安装基座上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滑动连接有驱动杆,所述驱动杆沿传送带的宽度方向水平设置,所述驱动杆朝向挤压板的端部固定连接有承接板,所述承接板沿平行于固定板的板面方向设置,所述驱动杆的杆身上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位于固定板与承接板之间,所述连接块与固定板之间固定连接有用于推动连接块的推动弹簧,所述承接板背向固定板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用于盛放化口红瓶的放置板,所述放置板上转动连接有用于支撑口红瓶的转动盘,所述转动盘沿水平方向设置,所述转动盘上固定连接有用于口红瓶插接的插接筒,所述插接筒与挤压板贴合挤压。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对口红瓶进行检测时,先将安装基座固定在传送带上,并将口红瓶塞设于插接筒中,传送带在移动的过程中,当安装基座移动至挤压板处时,在挤压弹簧的作用下,插接筒被挤压于承接板与挤压板上,由于插接筒与挤压板之间存在摩擦力,因此随着安装基座的移动,插接筒可以带动口红瓶转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药品在经过相机拍摄口时在移动的过程中并保持转动,此时,相机在对口红瓶进行拍摄时便可以通过多次拍摄将口红瓶上的批号拍摄完全,从而可以解决相机所能拍到的画面范围有限而造成口红瓶批号拍摄不全的问题,能够提高检测装置的检查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爱乐星丽化妆品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未经爱乐星丽化妆品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46207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