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桩材修复机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11625.0 | 申请日: | 2020-03-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654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0 |
| 发明(设计)人: | 王保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子西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1D1/00 | 分类号: | B21D1/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林祥翔;郭鹏飞 |
| 地址: | 350015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福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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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修复 | ||
1.一种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底座以及修复组件,所述修复组件包括第一修复部、第二修复部以及第三修复部;
所述支架连接于底座的上方形成两端开口的修复空间,所述第一修复部包括第一液压执行元件以及第一模头,所述第一液压执行元件连接于支架的上端,所述第一模头的上端面连接于第一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端,所述第二修复部包括第二液压执行元件以及第二模头,所述第二液压执行元件连接于支架的左侧,所述第二模头的左端面连接于第二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端,所述第三修复部包括第三液压执行元件以及第三模头,所述第三液压执行元件连接于支架的右侧,所述第三模头的右端面连接于第三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端;所述第一模头、第二模头以及第三模头均设置于修复空间内,所述第二液压执行元件以及第三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方向位于同一直线,且第一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方向与第二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方向位于同一平面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头的下端面形状与H型钢腹部形状相适配,所述第二模头的右端面形状以及第三模头的左端面形状与H型钢翼板形状相适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下修复模头,所述下修复模头固定于底座上,所述下修复模头的上端面形状与H型钢的下方腹部形状相适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头的下端面形状与拉森钢板桩腹部形状相适配的结构,所述第二模头的右端面形状以及第三模头的左端面形状与拉森钢板桩的翼板形状相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下修复模头,所述下修复模头固定于底座上,所述下修复模头的上端面形状与拉森钢板桩的腹板背面形状相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间修复部,所述中间修复部包括中间液压执行元件、上修复模头以及下修复模头,所述下修复模头固定于底座上,所述中间液压执行元件连接于支架的上端,所述上修复模头的上端面连接于中间液压执行元件的输出端,所述上修复模头的下端面与下修复模头的上端面形状与H型钢或拉森钢板桩的腹部形状相适配;
所述修复组件的个数为两个,所述中间修复部设置于两修复组件的中间,且中间液压执行元件位于两个第一液压执行元件的中心连接线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修复部的个数为两个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修复组件的个数为两个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材修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头、第二模头以及第三模头均可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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