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战术型防暴警棍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94562.2 | 申请日: | 2020-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550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发明(设计)人: | 段佳富;李炜贤;胡涛;王中豪;曹超;夏嘉余;谢小燕;张藩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
主分类号: | F41B15/04 | 分类号: | F41B15/04 |
代理公司: | 成都知都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306 | 代理人: | 陈钱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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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战术 防暴 警棍 | ||
1.一种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战术型防暴警棍包括第一警棍棍体(100)、第二警棍棍体(200)、第三警棍棍体(300)和捕捉叉头(400);
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警棍棍体(100)的一端通过第一可拆卸连接结构相连接;
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的一端通过第二可拆卸连接结构相连接;
所述捕捉叉头(400)通过第三可拆卸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的另一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捕捉叉头(400)包括连接头(410)、第一叉臂(420)和第二叉臂(430);
所述第一叉臂(420)和所述第二叉臂(430)对称设置在所述连接头(410)上,使得在所述第一叉臂(420)和所述第二叉臂(430)在所述连接头(410)上呈V型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可拆卸连接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连接头(410)底端的第一连接螺纹(510)和设置在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顶端的第二连接螺纹(520);
在连接状态下,所述第一连接螺纹(510)与所述第二连接螺纹(520)相连接,使得所述捕捉叉头(400)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的顶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拆卸连接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底端的第三连接螺纹(530)和设置在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顶端的第四连接螺纹(540);
在连接状态下,所述第三连接螺纹(530)与所述第四连接螺纹(540)相连接,使得第三警棍棍体(300)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的顶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拆卸连接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底端的第五连接螺纹(550)和设置在所述第一警棍棍体(100)顶端的第六连接螺纹(560);
在连接状态下,所述第五连接螺纹(550)与所述第六连接螺纹(560)相连接,使得所述第一警棍棍体(100)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第二警棍棍体(200)的底端。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之一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连接头(410)的顶部还设置有电击头(610);在所述第三警棍棍体(300)中设置有电源;在连接状态下,所述电击头(610)通过第一开关与所述电源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连接头(410)的顶部还设置有强光炫目灯灯头(630);在连接状态下,所述强光炫目灯灯头(630)通过第二开关与所述电源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战术型防暴警棍还包括定位模块和与所述定位模块相连接的通信模块;并且所述定位模块和所述通信模块与所述电源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战术型防暴警棍还包括报警器;所述报警器与所述通信模块及所述电源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战术型防暴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战术型防暴警棍还包括人体识别模块;所述人体识别模块与所述通信模块及所述电源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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