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发光警示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57030.1 | 申请日: | 2020-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279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曹平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和亚利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G09F1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杨德智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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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警示 组件 | ||
1.自发光警示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壳体(1)和后壳体(2);
所述前壳体(1)置于后壳体(2)的前侧,所述前壳体(1)前侧的上下两侧分别固定安装有导向标志a(8)和导向标志b(6),所述前壳体(1)前侧与导向标志a(8)和导向标志b(6)相对应的位置均呈开口状;
所述后壳体(2)的前侧固定安装有安装板(10),所述安装板(10)前侧的上侧水平安装有若干灯珠(3),所述前壳体(1)前侧的左上角固定安装有光敏传感器(4),所述后壳体(2)的顶端内壁固定安装有微处理器(14),所述光敏传感器(4)的数据输出端与微处理器(14)的数据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14)的信号输出端与若干灯珠(3)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警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0)的下侧涂抹有夜光漆(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警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体(1)前侧左右两侧的中端均贯穿连接有螺栓(5),所述安装板(10)前侧左右两侧的中端均开设有螺纹孔(9),两个所述螺栓(5)的后端均与对应的螺纹孔(9)螺旋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警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体(2)的后侧内壁固定安装有蓄电池(13),所述蓄电池(13)的后侧固定连接有电线(12),所述电线(12)与蓄电池(13)电性连接,所述蓄电池(13)与若干灯珠(3)和光敏传感器(4)电性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警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体(2)的后侧中部固定安装有挂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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