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用照明装置及车辆用灯具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176389.6 | 申请日: | 2020-0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538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 发明(设计)人: | 白石宽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21S41/19 | 分类号: | F21S41/19;F21S43/19;F21V31/00;F21V23/00;F21V23/06;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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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照明 装置 灯具 | ||
1.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灯座;及
发光模块,设置在所述灯座的一侧的端部侧,
所述发光模块具有:
基板,设置有配线图案;
四个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配线图案上并且在上表面的角部附近具有上部电极;
电缆配线,分别将所述四个发光元件的所述上部电极电连接于所述配线图案;及
密封部,覆盖所述四个发光元件及四个所述电缆配线,
所述四个发光元件的中心在以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为中心的圆周上等间隔设置,
四个所述上部电极分别设置在与以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为中心的正方形的边相切的位置或者设置在所述边通过的位置上。
2.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灯座;及
发光模块,设置在所述灯座的一侧的端部侧,
所述发光模块具有:
基板,设置有配线图案;
四个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配线图案上并且在上表面的角部附近具有上部电极;
电缆配线,分别将所述四个发光元件的所述上部电极电连接于所述配线图案;及
密封部,覆盖所述四个发光元件及四个所述电缆配线,
所述四个发光元件的中心在以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为中心的圆周上等间隔设置,
四个所述上部电极分别设置在以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作为中心大致旋转对称的位置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连接所述发光元件的上部电极的中心与相邻的所述发光元件的上部电极的中心的线段构成的四边形区域的外侧,四个所述电缆配线分别与所述配线图案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以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为中心的通过安装有所述发光元件的四个安装焊盘的最外侧部分的圆周的内侧区域,四个所述电缆配线分别与所述配线图案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俯视时,所述四个发光元件的形状呈四边形,
所述四边形的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侧的边与连接所述发光元件的中心与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的线段大致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框部,所述框部呈框状并且设置于所述基板上,
在所述框部的内侧设置有所述四个发光元件、四个所述电缆配线及所述密封部,
俯视时,所述框部的中心与设置有所述密封部的区域的中心位置重叠。
7.一种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
框体,其供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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