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048486.7 | 申请日: | 2020-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628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许艺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连江大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B17/00 | 分类号: | B29B17/00;B09B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宇正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76 | 代理人: | 于理科 |
地址: | 350500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马祖***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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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过期 矿泉水 销毁 回收 装置 | ||
1.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包括压板(7)和壳体(13),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3)的内部通过隔板(4)分隔为压缩仓(12)和储水仓(2),所述壳体(13)对应储水仓(2)内底所在位置处的外壁连通有排水阀(1),所述壳体(13)的外壁通过支撑架(9)连接有顶板(10),所述顶板(10)的底部中心位置处焊接有MYT3-23液压推动器(11),所述MYT3-23液压推动器(11)的底部焊接有与压缩仓(12)内壁滑动连接的压板(7),所述压板(7)的上端面两侧位置处均通过一对连接架(8)与卷筒(5)传动连接,其中,一个连接架(8)的外壁焊接有与卷筒(5)传动连接的电机(14),所述卷筒(5)之间等距传动连接有多个平行的拉花锯(3),所述隔板(4)对应卷筒(5)和拉花锯(3)所在位置处通过支撑杆(16)连接有托板(15),所述壳体(13)的外壁对应连接架(8)所在位置处开设有滑槽(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7)的外部轮廓与压缩仓(12)的内壁轮廓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7)的底面与隔板(4)的上端面平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阀(1)的内圆与储水仓(2)的内底面相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过期矿泉水销毁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架(8)呈挂钩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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