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及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69596.9 | 申请日: | 2020-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8872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2 |
发明(设计)人: | 聂礼敬 | 申请(专利权)人: | 志远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K9/00;G06Q20/42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545 | 代理人: | 郭晓宇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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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双向通信 支付 系统 及其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刷脸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及其方法,针对现有的设备无法通过刷脸进行支付,同时不能对判断刷脸支付时是否自愿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终端控制器、刷脸模块、通信模块和移动终端,所述终端控制器上连接有确认模块,确认模块与刷脸模块连接,刷脸模块上连接有通信模块,通信模块上连接有移动终端,确认模块上连接有报警模块,刷脸模块包括采集单元、分析单元和对比单元,采集单元包括眼球采集、鼻头采集、嘴巴采集和面部表情采集。本发明不仅可以实现刷脸支付,同时可以判断使用者支付时是否自愿,可以避免使用者在非自愿支付的情况下进行刷脸支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刷脸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在目前线下商户收银机一般连接的都是打印机、钱箱、秤等辅助设备,刷脸虽然已经普及,但是在各辅助设备与收银机之间都是单向进行通信,在连接刷脸设备与收银机供顾客支付所购买商品时,顾客无法通过刷脸进行支付,同时不能对判断刷脸支付时是否自愿。
现有的设备无法通过刷脸进行支付,同时不能对判断刷脸支付时是否自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的设备无法通过刷脸进行支付,同时不能对判断刷脸支付时是否自愿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及其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包括终端控制器、刷脸模块、通信模块和移动终端,所述终端控制器上连接有确认模块,确认模块与刷脸模块连接,刷脸模块上连接有通信模块,通信模块上连接有移动终端,确认模块上连接有报警模块,刷脸模块包括采集单元、分析单元和对比单元,采集单元包括眼球采集、鼻头采集、嘴巴采集和面部表情采集,采集单元包括摄像头。
优选的,所述面部表情采集为视频采集,视频采集的时长为3-5s。
优选的,所述对比单元包括眼球对比、鼻头对比、嘴巴对比和面部表情对比。
优选的,所述分析单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确认。
优选的,所述确认模块包括语音认证、触摸认证,语音认证包括确认和同意,触摸认证点击确认。
优选的,一种基于双向通信的刷脸支付系统的操作方法,以下步骤:
S1:首选移动终端录入使用者在正常状态下的面部表情并上传;
S2:使用者消费后通过刷脸模块对面部进行刷脸;
S3:通过确认模块对刷脸情况进行认证;
S4:如果消费正常则自动扣费并通过通信模块发送支付信息到移动终端;
S5:如果消费不正常则报警模块启动提示消费失败。
优选的,所述S1中录入面部表情时针对使用者的眼球、鼻头、嘴巴和面部表情进行录入,使用者录入在非自愿消费情况下的面部表情。
优选的,所述S2中刷脸模块中的采集单元采集使用者的眼球、鼻头、嘴巴和面部表情,通过对比单元与预存的面部表情进行对比,通过分析单元对使用者的表情进行分析,可以分析出使用者的身份是否正确,并分析出使用者是否处于自愿。
优选的,所述S3和S4中身份确认且自愿情况下,进行正常消费。
优选的,所述S5中身份确认但是使用者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弹出身份错误的报警信息,则消费失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本方案可以对使用者的面部表情进行采集、对比和分析确认使用者的身份,并完成刷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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