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85116.1 | 申请日: | 2020-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95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发明(设计)人: | 李看;黄丽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看 |
主分类号: | B01D29/56 | 分类号: | B01D29/56;B01D29/35;B01D29/03;B01D29/86;B01D29/9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3100 河北省衡水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环保 领域 建筑工程 污水处理 分离 设备 | ||
1.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包括底座(1)和分离箱(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支座(3),所述固定支座(3)的内部设置有滚轮(4),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与分离箱(2)固定连接,所述分离箱(2)的一侧设置有动力装置,所述分离箱(2)由箱体(201)和箱盖(202)组成,所述箱体(201)和箱盖(202)为可拆卸连接,所述箱体(201)的内部设置有第一过滤板(5)和第二过滤板(6),所述箱体(201)的内底壁固定连接有两个卡板(7),所述第一过滤板(5)和第二过滤板(6)的底部均卡接在卡板(7)的内部,所述箱体(201)的内部转动连接有离心搅拌器(8),所述离心搅拌器(8)的底部与动力装置传动连接,所述箱盖(202)为半球形设置,所述箱盖(202)的顶部插接有进水管(9),所述箱体(201)的外表面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排水管(10),所述排水管(10)的外表面设置有排水阀门(11),所述箱体(201)的外表面设置有显示装置和控制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由电动机(12)、固定座(13)、小带轮(14)、皮带(15)和大带轮(16)组成,所述固定座(13)的底部与底座(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电动机(12)与固定座(13)固定连接,所述电动机(12)的输出端与小带轮(14)传动连接,所述小带轮(14)通过皮带(15)与大带轮(16)传动连接,所述大带轮(16)与离心搅拌器(8)传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搅拌器(8)由搅拌轴和搅拌叶组成,所述搅拌轴的底部贯穿箱体(201)的内底壁,所述搅拌轴的端头与大带轮(16)传动连接,所述搅拌叶的形状为长方形,所述搅拌叶在搅拌轴的外表面为圆周阵列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板(5)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一过滤网(17),所述第一过滤板(5)的上端设置有凸缘,所述第一过滤板(5)的上端与箱盖(202)的内底壁抵接,所述第一过滤板(5)的内壁距离心搅拌器(8)的距离为5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过滤板(6)的上端与箱体(201)的内壁卡接,所述第二过滤板(6)的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二过滤网(18),所述箱体(201)的内侧壁开设有槽,所述第二过滤板(6)的端头插接在槽的内部,所述第二过滤板(6)的端头的材质为软质橡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9)的底部设置有过滤盒(19),所述过滤盒(19)的形状为圆筒状,所述过滤盒(19)的上端与箱盖(202)的内顶壁固定连接,所述箱盖(202)的内部设置有卡扣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装置由卡块(20)和推杆(21)组成,所述箱盖(202)的内部开设有滑槽,所述卡块(20)设置在滑槽的内部,所述推杆(21)的上端与卡块(20)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过滤盒(19)外表面的上部开设有卡槽,所述卡块(20)的一端卡接在卡槽的内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由显示窗(22)和水位测量管(23)组成,所述显示窗(22)设置在箱体(201)的外面面,所述水位测量管(23)的底部插接在箱体(201)的内部,所述水位测量管(23)的外表面设置有刻度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环保领域的建筑工程用污水处理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由控制板(24)和控制按钮(25)组成,所述控制板(24)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显示器,所述控制板(24)通过导线与电动机(12)导电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看,未经李看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8511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