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器在审
| 申请号: | 202011084600.2 | 申请日: | 2020-10-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1497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 发明(设计)人: | 王世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业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英特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27/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杨冬梅;张行知 |
| 地址: | 61173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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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器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
透镜,设置于所述框架上;
透明的基板,其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透镜贴合;
多个红外微型LED,阵列排布于所述第二表面上;
多个微型光学感测元件,阵列排布于所述第二表面上;以及
微型集成电路,设置于所述第二表面上,所述红外微型LED和所述微型光学感测元件电性连接所述微型集成电路;
其中,所述红外微型LED用于向使用者的眼球发射红外光,所述微型光学感测元件用于感测被使用者的眼球反射回的红外光并采集使用者的眼球的图像,所述微型集成电路用于根据所述使用者的眼球的图像确定使用者的眼球转动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当使用者佩戴所述头戴式显示器时,所述基板相较于所述透镜更靠近使用者的眼睛。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具有相对的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相较于所述第四表面更靠近所述基板,其中,所述第三表面上设置有半波片,所述第四表面上设置有反射式线偏光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包括对应于使用者的左眼的左透镜及对应于使用者右眼的右透镜,所述左透镜和所述右透镜与同一个所述基板进行贴合,位于所述基板上的所有的所述红外微型LED共同追踪使用者的左眼球和右眼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包括对应于使用者的左眼的左透镜及对应于使用者右眼的右透镜,所述左透镜和所述右透镜分别与一个所述基板进行贴合,与所述左透镜贴合的所述基板上的所述红外微型LED追踪使用者的左眼球,与所述右透镜贴合的所述基板上的所述红外微型LED追踪使用者的右眼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器还包括阵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个像素微型LED,所述像素微型LED电性连接所述微型集成电路,并在所述微型集成电路的控制下进行图像显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微型LED和所述微型光学感测元件通过透明的引线电性连接所述微型集成电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光学感测元件为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元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微型LED的尺寸为1微米到100微米。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材质为玻璃或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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