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57331.0 | 申请日: | 202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8496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沈哲明;黄智;杨友喜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66 | 代理人: | 郑黎明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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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人脸锁 尾随 管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采集人脸信息,并将其传输至分析处理模块;
S2、采集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的信息,并将其传输至分析处理模块;
S3、分析人脸信息与数据库信息是否匹配,若匹配则启动开锁动作;
S4、分析开锁启动后设定的时间内是否有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的人员被采集记录的情况,若有则输出尾随提示预警;
S5、分析开锁启动后设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否有非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被采集记录,且当天之前同一人员被采集记录的连续天数大于设定次数,若有则输出尾随提示预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集人脸信息的同时还可采集指纹信息,若指纹信息与人脸锁系统中数据库信息匹配则启动开锁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以及次数均可根据用户需要自行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以及次数均有默认设置的阈值范围,用户无法超出阈值范围进行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输出尾随提示预警时将预警信息传输至用户移动设备终端并记录尾随人员的信息以供用户了解。
6.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人脸识别模块,该模块用于采集人脸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
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的大数据采集模块,该模块用于采集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的信息并将其传输至分析处理模块;
分析处理模块,该模块用于分析实时采集的人脸信息与数据库信息或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是否匹配并作出相应的分析结果;
智能锁模块,该模块用于接收分析处理模块的信息并作出智能锁相应的执行动作;
存储模块,该模块用于存储人脸识别模块采集的数据信息以及公安系统有不良影响记录人员的大数据采集模块采集的大数据信息;
告警提示模块,该模块用于接收分析处理模块的信息并作出相应的告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锁的防尾随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析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还包括指纹识别模块,该模块用于采集指纹信息并将其传输至分析处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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