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胎动监测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11032134.3 | 申请日: | 2020-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555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6 |
发明(设计)人: | 贾朋飞;张莹莹;杨洪波;刘永峰;郭凯;吕甜甜 | 申请(专利权)人: | 永康国科康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11 | 分类号: | A61B5/11;A61B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69 | 代理人: | 孔凡玲 |
地址: | 321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胎动 监测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胎动监测系统,包括:数据采集模块、智能终端、部署于云服务器上的数据存储与分析判定模块以及数据管理模块。本发明将数据存储与分析判定模块部署于云服务器,相比将其嵌入到硬件终端或前端软件中的传统方式,这样做的显著优点是:安全保密性好、算法迭代更新方便、计算性能拓展方便、对于数学库/AI算法库等第三方库支持良好;本发明除了胎动次数,还可对包括胎动形式(如敲击、持续、强烈等)、胎动最长持续时间、最长持续时间内强烈胎动占比、胎儿最长静态时间、胎儿活跃度在内的多项胎动评估指标进行监测,这些指标首次定量描述了孕妇对于胎动强度、特征、持续时间的感知情况,具有重要的医学参考意义。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胎动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便携式胎动监测系统。
背景技术
胎动是孕妇对胎儿宫内健康状况最直观的感受,当胎儿发生宫内损伤、发育迟缓甚至死亡时,孕妇都可通过胎动的异常变化有所察觉。涉及胎动自我监测行为的指南多数肯定了胎动自我监测的重要性,我国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推荐孕妇在孕29-30周开始数胎动1,国外指南大多推荐孕妇在28周后开始每天监测胎动2。胎动减少经常是胎儿夭折的第一信号3,2018澳大利亚/新西兰临床实践指南指出,孕妇应不仅仅关注胎动次数,对于胎动强度、胎动特征、持续时间的关注度更加重要4。一般而言,胎动最长持续时间超过5min,最长持续时间内强烈胎动占比超过80%,意味着胎儿在此时间段一直处于活动状态,且动作强烈程度过高。当胎动异常活跃、强烈,持续时间过长时,孕妇及医护人员要谨慎预防出现脐带绕颈,胎儿供氧不足等现象。新西兰的一项病例对照研究纳入155例死胎病例和310例活产病例,研究表明,短时间内突然变强的胎动与死胎风险增加有关,风险增加将近7倍。胎动突然频繁、强烈,特别是随之出现的胎动减少或消失是急性胎儿窘迫的表现,如强烈胎动未能缓解,要警惕进一步引起胎儿死亡6。胎儿最长静态时间超过50min,胎儿活跃度低于10%意味胎儿胎动次数较少,频繁出现此类情况,则应引起孕妇及医护人员高度重视。频繁出现的胎动减少与胎儿早产甚至死胎现象密切相关,大多数死胎都伴随3-4天的频繁胎动减少现象,55%经历死胎的孕妇都能明显感知到频繁的胎动减少7。胎动减少被认为与胎儿生长受限、死胎等不良结局相关,胎动减少者发生死胎的风险增加4倍8,还与感染、神经发育异常、母胎输血、胎盘功能不全、脐带并发症和紧急分娩、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密切相关。围产儿出现脑损伤、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可能性增加9;10。综合考量胎动次数、胎儿最长静态时间、胎儿活跃度指标,当频繁出现胎动较少情况,不论超声评估结果如何,都意味着孕妇存在胎盘功能障碍的高风险7,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医学诊断。
所以,除了胎动次数外,对更多形式的胎动指标(如胎儿最长静态时间、胎儿活跃度等)的监测具有重要的医学参考意义,但现有产品普遍还停留在仅能监测胎动次数的水平,难以全面反应胎儿的状态。
引用文献:
[1]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7-13.
[2]张雯,张静.孕妇胎动自我监测行为研究现状及指南建议[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7,28(2):213-215.
[3]Jf F.A kick from within-fetal movement counting and the cancelledprogress in antenatal care[J].J Perinat Med,2004,32(1):13-2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永康国科康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永康国科康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32134.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