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户终端用的任务提醒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996863.4 | 申请日: | 2020-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183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姜兆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451 | 分类号: | H04M1/72451;G06Q10/10;G08B2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朱明明 |
地址: | 519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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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户 终端 任务 提醒 方法 | ||
1.一种用户终端用的任务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a,获取用户终端在过去统计的用户在规定周期内每天第一次使用所述用户终端的起始使用时刻和最后一次关闭所述用户终端的终止使用时刻,然后由全部或部分所述起始使用时刻和全部或部分所述终止使用时刻分别计算所述用户终端的平均起始使用时刻和平均终止使用时刻;
步骤b,根据预定选取规则在所述平均起始使用时刻到平均终止使用时刻之间的时段中选取多个提醒时刻;
步骤c,每当将来的任一个所述提醒时刻到来时,通过所述用户终端和/或选定设备实施任务提醒;
其中,所述提醒时刻的数量为N个,N为正整数且大于等于3,所述预定选取规则包括:将第1个所述提醒时刻选择为比所述平均起始使用时刻晚一个第一规定时段的时刻;将第N个所述提醒时刻选择为比所述平均终止使用时刻早一个第二规定时段的时刻;将剩下的所述提醒时刻选择为满足这一关系,即第i+1个所述提醒时刻减去第i个所述提醒时刻等于第i+2个所述提醒时刻减去第i+1个所述提醒时刻,其中所述第一规定时段为20-40分钟中的任一个,所述第二规定时段为100-150分钟中的任一个,i∈[1,N-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务提醒为以震动、图文和/或声音方式实施的喝水提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N为6、7、8、9或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规定时段为25-35分钟中的任一个,所述第二规定时段为110-130分钟中的任一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规定周期为一个星期、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d,判断用户是否通过所述用户终端更改过所述提醒时刻,若是,返回所述步骤c,若否,则返回所述步骤a。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务提醒由所述选定设备实施,所述选定设备为能够与所述用户终端进行蓝牙连接的且具有振动器、扬声器和/或显示屏的蓝牙耳机盒。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所述任务提醒的持续时间为10s-15s中的任一个。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终端为手机或智能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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