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与抗除草剂水稻配套使用的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39404.2 | 申请日: | 2020-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145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8 |
发明(设计)人: | 陈雷;张维乐;谷刚;王承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洁田模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0 | 分类号: | A01N43/50;A01N39/04;A01N43/54;A01N43/88;A01N47/36;A01N37/22;A01N43/42;A01N43/90;A01N43/76;A01N43/40;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35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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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剂 水稻 配套 使用 苗后复配 | ||
1.一种与抗咪唑啉酮类除草剂水稻配套使用的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以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和水稻田常用普通除草剂按照特定比列复配制得,其中,所述咪唑啉酮类除草剂为甲咪唑烟酸,所述水稻田常用普通除草剂的活性成分可选自以下化合物的一种或多种:氰氟草酯、双草醚、灭草松、2甲4氯钠、吡嘧磺隆、敌稗、二氯喹啉酸、五氟磺草胺、噁唑酰草胺、氯氟吡啶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咪唑烟酸和水稻田常用普通除草剂的具体复配方案包括: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及双草醚除草剂按照4.8-7.2:3.0-6.0:0.75-1.5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及2甲4氯钠除草剂按照4.8-7.2:24.0-48.0:6.5-13.0的质量比例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双草醚除草剂按照4.8-7.2:1.5-3.0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吡嘧磺隆除草剂按照4.8-7.2:0.75-1.5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敌稗除草剂按照4.8-7.2:117.3-234.6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二氯喹啉酸除草剂按照4.8-7.2:7.5-15.0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及五氟磺草胺除草剂按照4.8-7.2:3.0-6.0:0.6-1.2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按照4.8-7.2:3.0-6.0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噁唑酰草胺除草剂按照4.8-7.2:5.0-10.0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及噁唑酰草胺除草剂按照4.8-7.2:3.0-6.0:3.0-6.0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氯氟吡啶酯除草剂按照4.8-7.2:1.2-2.4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及双草醚除草剂按照4.8-7.2:2.5-5.0:1.25-2.5的质量比例复配;甲咪唑烟酸除草剂、氰氟草酯除草剂、2甲4氯钠除草剂和灭草松除草剂按照4.8-7.2:2.5-5.0:2.25-4.5:15.0-30.0的质量比例复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溶剂和助溶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为双蒸水和丙酮;所述助剂为吐温20、吐温40、吐温60、吐温80、低级脂肪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复配除草剂的总质量计,所述活性组分的质量占0.68~33.04%。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复配除草剂用于抗咪唑啉酮类除草剂水稻田间包括杂草稻等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等杂草的防除。
7.一种在稻田中控制杂草的方法,包括将权利要求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施用于稻田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杂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组合物施用于直播稻田的施用时间为水稻三叶一心至五叶一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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