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方法及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935915.7 | 申请日: | 2020-09-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20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3 |
| 发明(设计)人: | 夏文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A61B5/0496 | 分类号: | A61B5/049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31334 | 代理人: | 李佳俊;郭国中 |
| 地址: | 200063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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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视力 客观 评定 视觉 诱发电位 检测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眼罩刺激器(1)、刺激发生器(2)、刺激同步计算机(3)、头皮电极(4)、刺激记录器(5)、信号放大器(6)以及主计算机(7);
所述眼罩刺激器(1)与刺激发生器(2)相连;
所述刺激发生器(2)与刺激同步计算机(3)相连;
所述刺激记录器(5)与信号放大器(6)相连;
所述头皮电极(4)与刺激记录器(5)相连;
所述主计算机(7)与信号放大器(6)、刺激记录器(5)、刺激发生器(2)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罩刺激器(1)采用VR眼罩刺激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刺激记录器(5)与刺激同步计算机(3)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罩刺激器(1)能够给予眼视觉刺激;
所述刺激发生器(2)向眼罩刺激器(1)发出刺激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刺激同步计算机(3)向刺激发生器发出刺激左眼的指令、刺激右眼的指令或者刺激双眼的指令,并同步向刺激记录器(5)发出分别记录左眼神经电反应的指令、右眼神经电反应的指令以及双眼神经电反应的指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皮电极(4)能够收集皮层神经电信号;
所述信号放大器(6)能够放大所记录的皮层神经电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计算机(7)能够通过设置检测参数,测量皮层神经电活动。
8.一种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S1:根据眼罩刺激器控制信息,由眼罩刺激器给予眼睛视觉刺激;
步骤S2:记录视觉皮层神经电生理反应,获取视觉皮层神经电生理反应信息;
步骤S3:获取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结果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视力客观评定和/或视觉诱发电位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包括:
步骤S1.1:由VR眼罩刺激器随机给予左眼视觉刺激、右眼视觉刺激或者双眼视觉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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