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799568.X | 申请日: | 2020-08-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368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 发明(设计)人: | 张权;张华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50/1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广东中禾共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99 | 代理人: | 陈欢 |
| 地址: | 518112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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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餐饮 识别 收费 系统 | ||
1.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结算单元与信息采集单元,所述信息采集单元包括图像采集模块、统计模块、信息反馈模块,所述图像采集模块包括第一抓拍摄像头、第二抓拍摄像头、第三抓拍摄像头、第四抓拍摄像头、第五抓拍摄像头、第六抓拍摄像头,所述统计模块包括副控制器,所述副控制器的接入端电连接有第一电源,所述收费单元包括人脸识别模块、缴费模块、信息接收模块,所述信息接收模块与信息反馈模块通过电信号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包括人脸识别摄像头,所述缴费模块包括主控制器、信息提取模块、触摸显示器、结算模块,所述主控制器的接入端电连接有第二电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当前桌面上的菜品、用餐人员的人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统计模块用于汇集图像采集模块所采集的信息,并根据传输信息的来源对信息分桌记录。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反馈模块用于将统计模块分类的信息传输给信息接收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采集付款人员的人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用于接收人脸识别模块、信息接收模块传输来的信息,对付款人员的人像和用餐人员的人像进行甄选,匹配相应的桌号,并对当前桌号上菜品的价格进行统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提取模块用于提取对应人脸识别模块采集的信息对应的缴费金额信息,并将缴费金额和账单明细传输给触摸显示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显示器与结算模块相连接,用于显示缴费金额和账单明细传,以及收费、将收费金额转至店面账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餐饮人脸识别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模块与信息接收模块相连接,用于主控制器结束当前用餐信息,并通过信息接收模块与信息反馈模块的电信号传输,使副控制器经由图像采集模块进行新一轮的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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