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尾气处理装置及硫磺回收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673933.2 | 申请日: | 2020-07-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322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4 |
| 发明(设计)人: | 刘爱华;刘增让;刘剑利;徐翠翠;袁辉志;陶卫东;常文之;郝国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F23J15/06;C01B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温春艳;李健 |
| 地址: | 255408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处理 装置 硫磺 回收 系统 | ||
1.一种尾气处理装置,用于处理硫磺回收装置的尾气,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尾气加热器(16)和焚烧炉(17),所述焚烧炉(17)用于对所述硫磺回收装置的尾气进行焚烧,所述尾气加热器(16)设置于所述焚烧炉(17)的上游,用于对将要进入所述焚烧炉(17)的所述尾气进行加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加热器(16)设置为将所述尾气加热至100℃~240℃;和/或
所述焚烧炉(17)的焚烧温度为600℃~900℃,优选为700℃~85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冷却器(18),所述冷却器(18)设置于所述焚烧炉(17)的下游,用于对所述焚烧炉(17)排出的烟气进行降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器(18)设置为将所述烟气的温度降至220℃~350℃;和/或
所述尾气处理装置包括烟囱(19),所述烟囱(19)设置于所述冷却器(18)的下游,用于排放冷却后的所述烟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器(18)为蒸汽过热器,所述尾气加热器(16)设置为利用所述蒸汽过热器的蒸汽进行加热。
6.一种硫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硫磺回收装置和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硫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硫磺回收装置包括依次连通的制硫炉(1)、克劳斯反应器、加氢反应器(11)、急冷塔(13)以及吸收塔(14),所述吸收塔(14)的尾气出口与所述焚烧炉(17)的尾气入口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硫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硫炉(1)的燃烧温度为900℃~1400℃,优选为1000℃~1300℃;和/或
所述克劳斯反应器包括依次连通的一级反应器(5)和二级反应器(8),所述一级反应器(5)的入口温度为200℃~250℃,优选为220℃~240℃,所述二级反应器(8)的入口温度为200℃~250℃,优选为210℃~230℃。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硫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反应器(11)的入口温度为200℃~250℃,优选为200℃~230℃;和/或
所述吸收塔(14)的尾气出口温度为20℃~40℃,优选为25℃~35℃。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硫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硫磺回收装置还包括再生塔(15),所述再生塔(15)的进料口与所述吸收塔(14)的吸收剂出口连通,所述再生塔(15)的出料口与所述吸收塔(14)的吸收剂入口连通,所述再生塔(15)用于使所述吸收塔(14)内的吸收剂再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67393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