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处理用亚硝酸盐控制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625438.4 | 申请日: | 2020-07-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3504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 发明(设计)人: | 李中春;许安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林奥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08 | 分类号: | C02F9/08;C02F101/16 | 
| 代理公司: | 成都中汇天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51257 | 代理人: | 陈冰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处理 亚硝酸盐 控制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处理用亚硝酸盐控制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的水处理尤其是废水处理的过程中,不能够有效控制亚硝酸盐的问题;其结构包括壳体、搅拌机构、净化管、紫外灯、线圈,所述壳体包括混合室以及底箱,废水在混合室中与氧化性杀菌剂混合,将水中原有的亚硝酸盐氧化为低毒的硝酸盐,处理后的水进入底箱中静置,底箱中的净化管以及紫外灯对水进一步处理和杀菌,为避免净化管中用到的活性炭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在活性炭外设置有催化网,催化网受紫外线激发会发生光催化反应,将水中的亚硝酸根氧化,这一过程始终在进行,从而有效降低了水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同时不影响活性炭的使用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处理用亚硝酸盐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是重要的水体污染物,人体摄入的亚硝酸盐一旦过量,将与血液内血红朊中的铁反应,生成氧化血红蛋白,从而引起人体中毒,此外,亚硝酸盐是亚硝胺等有毒物质的前体物,在人体肠胃中发生反应,生成具有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的亚硝胺、亚硝酰胺等,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亚硝酸盐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15mg/L,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亚硝酸盐限量为1.00mg/L;部分水源中污染较重,水源中营养物质增多,一些水源中氨氮、硝酸盐的含量相当高,在适宜条件下(如低溶解氧含量和低氧化还原电位),无论在天然水体还是在人工环境中,硝酸盐都将转化为亚硝酸盐,在pH小于6.5时,亚硝酸盐会与仲氨反应形成具有强致癌性的亚硝胺基,伴随着科技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多数饮用矿泉水或用净水器净化自来水饮用,在我国采用的活性炭吸附技术或采用活性炭为主体家用净水器去除饮用水中有机微量污染,其出水中亚硝酸盐含量均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一些长期贮存于饮水机中的矿泉水中亚硝酸盐含量也严重超标。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第二章公开了一份《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危害与对策》的文献,其中指出净水器或是饮用水深度净化设备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往往也是较高的,少数情况下甚至还是超标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由三个方面,其一是生物氧化作用,因为净水器或饮用水深度净化设备中的活性炭具有发达的孔隙结构,表面积大,对有机污染和杂质的吸附能力强,也为细菌生长繁殖提供了条件,水中-N在有氧条件下,经亚硝酸菌和硝菌的作用转化为及,同样,在长期存放于饮水机中的矿泉水,由于细菌的大量繁殖,将水中 -N转化为及,有人做过检测,饮水机中的矿泉水中的细菌总数随着贮存时间的延长呈几何级数增长;另一种是反硝化作用,当净水器或饮水机中溶解氧(DO)不足时,厌氧菌中反硝化细菌通过反硝化作用,将转化为,亚硝酸均比硝酸菌多而且占优势,使硝化作用仅进行到亚硝酸盐为止;最后一种就是还原作用,因为活性炭本身也是还原剂,在还原作用下能够将水中的转化为,因此,活性炭以及水中的硝化菌都是造成水中亚硝酸盐含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但是现有技术并没有有效的手段来处理水体中的亚硝酸盐。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水处理用亚硝酸盐控制装置,通过光催化和活性炭的共同作用,能够在净化水体的同时控制并减少亚硝酸盐的含量。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处理用亚硝酸盐控制装置,包括壳体、搅拌机构、净化管,所述壳体包括混合室以及底箱,底箱是中空的箱体,底箱的顶面上固定有混合室,混合室同样是箱体,混合室的底面设置有一条穿过底箱顶面以及混合室底面的通水管,混合室的顶面设置有进水管,所述底箱的侧面靠近底面的部分设置有排液口;
所述搅拌机构包括:电机、传动杆、搅拌桨、搅拌框,所述电机安装在混合室外侧的顶面上,其输出端朝下,并与传动杆的一端连接,传动杆的另一端穿过混合室的底面,位于底箱中,传动杆位于混合室的一段上设置有搅拌桨,传动杆位于底箱中的一段上设置有搅拌框,搅拌框上设置有净化管,所述净化管固定在搅拌框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林奥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四川林奥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625438.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