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镍铬废水的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24151.2 | 申请日: | 2020-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728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发明(设计)人: | 边洪兴;刘思嘉;樊航;张少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6 | 分类号: | C02F9/06;C02F101/20;C02F10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兵;戴香芸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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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镍铬 废水 处理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废水处理领域,公开了一种含镍铬废水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含镍铬废水的pH值调节为7以下后,加入除铬剂并充分反应;(2)将步骤(1)所得废水的pH值调节为10‑13后,加入除镍剂并充分反应;(3)将步骤(2)所得废水的pH值调节为8‑11后,加入第一絮凝剂,并将经絮凝的产物进行第一固液分离;(4)将步骤(3)中固液分离所得废水依次进行吸附和电絮凝;(5)在电絮凝后的废水中加入第二絮凝剂,并将经絮凝的产物进行第二固液分离。本发明的方法通过实现对镍铬的深度脱除,保证废水的达标排放。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废水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含镍铬废水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丙烯腈催化剂是丙烯腈工业生产的关键核心,由于丙烯腈催化剂的制备原料中含有镍、铬等元素,因此在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含镍铬废水。含镍铬废水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允许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将镍和铬都认定为第一类污染物,规定污水中镍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1.0mg/L,铬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1.5mg/L。传统的丙烯腈催化剂含镍铬生产废水的处理方法是:先将生产废水进行静置沉降,之后加入碱溶液与废水中金属离子反应生成沉淀,并加入絮凝剂加速沉淀过程,接着对废水进行过滤,最后将滤液外排。
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各地相继出台了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中规定镍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应≤0.1mg/L,铬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应≤0.5mg/L,镍的排放限值是国标的1/10,铬的排放限值是国标的1/3。传统的丙烯腈催化剂含镍铬生产废水的处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新标准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必然需要新的废水处理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含镍铬生产废水的处理方法,该方法通过实现对镍铬的深度脱除,保证丙烯腈催化剂生产废水的达标排放。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含镍铬废水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含镍铬废水的pH值调节为7以下后,加入除铬剂并充分反应;
(2)将步骤(1)所得废水的pH值调节为10-13后,加入除镍剂并充分反应;
(3)将步骤(2)所得废水的pH值调节为8-11后,加入第一絮凝剂,并将经絮凝的产物进行第一固液分离;
(4)将步骤(3)中固液分离所得废水依次进行吸附和电絮凝;
(5)在电絮凝后的废水中加入第二絮凝剂,并将经絮凝的产物进行第二固液分离;
其中,所述除铬剂为可溶性的亚铁盐、亚硫酸盐和亚硫酸氢盐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除镍剂含有可溶性铁盐和可溶性亚铁盐,以铁元素计所述可溶性铁盐与所述可溶性亚铁盐的摩尔比为1:0.1-2;所述第一絮凝剂和所述第二絮凝剂分别选自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中的一种或多种。
优选地,所述含镍铬废水为丙烯腈催化剂含镍铬生产废水。
优选地,所述含镍铬废水中的镍含量为1000mg/L以下,铬含量为50mg/L以下。
优选地,所述含镍铬废水中的镍含量为100-1000mg/L,铬含量为5-50mg/L。
优选地,相对于1吨废水,以铁元素和/或亚硫酸根计所述除铬剂的添加量为1-5kg,更优选为2-3kg。
优选地,所述除铬剂为FeSO4、FeCl2、Na2SO3、NaHSO3、Na2S2O5和Na2S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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