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及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415159.5 | 申请日: | 2020-05-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7263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 发明(设计)人: | 闫孝红;姜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交通大学 |
| 主分类号: | B03C3/41 | 分类号: | B03C3/41;B03C3/45;B03C3/34;B03C3/014 |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姚咏华 |
| 地址: | 710049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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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静电 烟雾 处理 装置 方法 | ||
1.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和第二级静电处理机构,所述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和第二级静电处理机构依次设置在烟囱上方,且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和第二级静电处理机构分别与高压电源连接;
所述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包括分别将多根线状的放电电极和收集电极沿圆周方向排列构成内、外圆筒状,在内圆筒中设置一个第一挡板;
所述第二级静电处理机构包括分别将多根线状的排斥电极和收集电极沿圆周方向排列构成内、外圆筒状,在外圆筒顶部设置一个第二挡板;
在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中贯穿一根热管,所述热管与烟囱中心正对;
所述放电电极与排斥电极连接高压电源高压端,收集电极连接接地端;
放电电极部分或全部表面发生电晕放电,排斥电极不发生电晕放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贯穿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热管与烟囱轴向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电极、排斥电极和收集电极的上下两端通过电极托架固定;
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底部设置收集容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电极、排斥电极和收集电极采用不锈钢丝、铜或复合导电材料,所述收集电极采用不导电耐腐蚀材料制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电极、排斥电极和收集电极的直径在高度方向均匀或沿着高度方向上逐渐增大,直径大于0.1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电极为小直径的柱体或锯齿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电极与收集电极、排斥电极与收集电极之间的间距d根据放电电极和排斥电极表面电势v决定;所述放电电极与排斥电极的表面电势大于5KV;
当放电电极和排斥电极表面电势为10KV时,放电电极和收集电极之间的间距离为10mm~100mm,排斥电极和收集电极之间的间距大于2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静电烟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级静电处理机构和第二级静电处理机构的高度随着排放烟雾的流速增大而增大,其外径随着烟囱半径和烟气出口温度的增大而增大。
9.一种基于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装置采用的静电烟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放电电极与排斥电极表面电势设置为相同,则将排斥电极直径设置为大于放电电极直径,使得放电电极满足电晕放电的条件而排斥电极不发生放电;
若放电电极与排斥电极的直径相等,则在放电电极表面设置比排斥电极表面更高电势,使放电电极满足电晕放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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