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认证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393386.2 | 申请日: | 2018-10-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0071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29 |
| 发明(设计)人: | 林立;闫莺;宋旭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周嗣勇 |
| 地址: | 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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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认证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 ||
1.一种认证方法,包括:
服务端接收认证请求,所述认证请求由客户端针对待认证事件发起,所述待认证事件被声明为与指定对象相关;
所述服务端从区块链中获取与所述待认证事件相关且满足一致性的区块链交易,所述区块链交易由交易关联对象通过预先注册的数字身份进行签名;
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签名和预先记录的各个对象的实体身份与数字身份之间的映射关系,确定提交所述区块链交易的交易关联对象的实体身份,并基于该实体身份认证所述指定对象是否为所述交易关联对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服务端从区块链中获取与所述待认证事件相关的区块链交易,包括:
所述服务端获取交易锚定信息,所述交易锚定信息被声明为与所述待认证事件相关;
所述服务端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交易锚定信息对应的区块链交易,以作为与所述待认证事件相关的区块链交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服务端通过下述方式确定所述区块链交易与所述待认证事件之间的一致性:
所述服务端获取所述区块链交易的交易内容,并通过所述交易内容认证所述区块链交易与所述待认证事件之间的一致性;
或者,所述服务端调用智能合约,并通过所述智能合约认证所述区块链交易与所述待认证事件之间的一致性;
或者,所述服务端向所述客户端返回所述区块链交易的交易内容,并接收所述客户端基于所述交易内容对所述区块链交易与所述待认证事件之间的一致性的认证结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所述服务端认证所述指定对象是否为所述交易关联对象,以向所述客户端返回认证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所述服务端向所述客户端返回所述交易关联对象的实体身份和/或所述区块链交易的交易内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区块链交易被所述交易关联对象发布至区块链;
或者,在所述交易关联对象对所述区块链交易签名后,所述区块链交易被区别于所述交易关联对象的发布方发布至区块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
所述区块链交易被所述发布方通过自身对应的区块链节点发布至区块链;
或者,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服务端接收所述发布方提交的所述区块链交易,并通过自身对应的区块链节点将所述区块链交易发布至区块链。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区块链交易由交易关联对象通过预先注册的数字身份进行签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服务端验证所述发布方与所述区块链交易所包含的签名对应的交易关联对象之间是否存在预设关联关系;
当存在所述预设关联关系时,所述服务端将所述区块链交易发布至区块链。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服务端验证所述发布方与所述区块链交易所包含的签名对应的交易关联对象之间是否存在预设关联关系,包括:
所述服务端查询所述发布方预先注册的数字身份;
当所述发布方的数字身份是基于所述交易关联对象向所述发布方提供的签名而注册时,所述服务端判定存在所述预设关联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所述交易关联对象为机构或个人,所述数字身份为所述机构或个人使用自身的实体身份在所述服务端或其他服务提供方处进行注册得到;
或者,所述交易关联对象为任一机构的员工或与所述任一机构存在预设关联关系的个人,所述数字身份为所述员工或个人通过背书签名在所述服务端或其他服务提供方处进行注册得到,所述背书签名由所述任一机构在确认所述员工或个人通过认证后基于所述任一机构自身已注册的数字身份而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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