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365743.4 | 申请日: | 2020-04-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6960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5 |
| 发明(设计)人: | 钟国维;李泽满 | 申请(专利权)人: | 火币(广州)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2187 | 分类号: | H04N21/2187;H04N21/258;H04N21/262;H04N21/431;H04N21/442;H04N21/4784;H04N21/4788;H04N21/81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陈婷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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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播 平台 数字化 交互 系统 | ||
1.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平台、观众和主播房间,平台开创有推送模块、分类模块、充值模块、礼物模块、订阅模块和观众验证模块,观众与平台连通,且与充值模块、礼物模块和订阅模块连通,主播房间包含摄像模块,主播房间与观众验证模块连通,观众通过互动模块与主播房间连通,互动模块为主播和观众的互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送模块包括广告推送模块和主播推送模块,主播推送模块与主播房间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推送模块为向观众推送广告,主播推送模块是主动向进入平台的观众推送主播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值模块、礼物模块和订阅模块为观众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充值、购买礼物以及对主播房间进行订阅,并且礼物模块可以显示打赏礼物的种类和价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观众验证模块为观众向平台发出进入主播房间请求时,平台在回应请求的同时,通过验证该观众是否第一次进入该主播房间或者第几次进入该主播房间,并向主播推送相关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模块连通有美颜模块,美颜模块能够对主播进行美颜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直播平台数字化交互文创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粉丝团贡献模块,粉丝团贡献模块与平台连通,粉丝团贡献模块记录粉丝团成员的贡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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