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80147.6 | 申请日: | 2020-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41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李致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G06K9/00;G08B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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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章***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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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安 智能化 监控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监控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包括前端监控设备、监控中心和移动端,用户端为巡检人员的手持移动设备中的应用程序,移动端包括警报发送模块、语音模块、录像模块和无线传输模块,监控中心包括客户端,客户端包括电子地图模块、警情接收模块、警情管理模块、人脸识别模块、语音识别模块和警情反馈模块。本发明通过移动端中的录像模块为系统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监控,便于指挥人员立刻做出判断和指示,实现警情快速应答,解决了现有的事故现场缺少监控的问题,并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和语音识别技术,实现智能化安防监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监控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数字化的视频监控技术将在全国各地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中越来越普及,数字化处理将贯穿于系统的传输、控制、存储等所有环节。基于数字化的“网络视频服务器+监控平台”的方式在组网灵活性以及智能应用上的可扩展性方面均存在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申请号为:CN201710280460.8的中国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其包括交警监控系统和派出所监控系统,交警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智能管理中心、传达室监控和监控中心,监控设备包括安装在各处的监控摄像设备。该发明中系统为实现有效监控,需要在室外大量布置监控摄像设备,导致整个系统造价高昂,而且室外监控摄像设备维护成本也较高。
公安交警人员在日常巡逻时,其佩戴的手持移动设备一般配置有摄像功能,若将手持移动设备作为一种“监控摄像设备”,可以极大缓解室外大范围铺设监控摄像设备所带来的施工压力和经济压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以达到提供更为广泛的监控手段,便于指挥人员立刻做出判断和指示,实现警情快速应答的目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公安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包括:
前端监控设备,所述前端监控设备用于视频信号采集、压缩编码、传输,所述前端监控设备包括摄像机和网络视频服务器;
监控中心,所述监控中心用于管理前端监控设备,并对前端摄像设备上传的视频信号进行转发和存储,并根据授权实时播放、检索和浏览视频图像,所述监控中心包括交换机、客户端和存储服务器;
移动端,所述用户端为巡检人员的手持移动设备中的应用程序,所述移动端包括警报发送模块、语音模块、录像模块和无线传输模块,所述警报发送模块用于发送现场警情信息至交换机,所述语音模块用于采集巡检人员语音,所述录像模块用于采集事故现场视频和图像,所述无线传输模块用于上传巡检人员语音、事故现场视频和图像至交换机;
其中,所述客户端包括电子地图模块、警情接收模块、警情管理模块、人脸识别模块、语音识别模块和警情反馈模块,所述电子地图模块用于将摄像机分布绘制成地图,并上传到移动端,所述警情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交换机的现场警情信息、巡检人员语音以及事故现场视频和图像,所述警情管理模块用于存储或检索现场警情信息,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来自前端监控设备的视频中人脸,以及事故现场视频和图像中人脸,所述语音识别模块用于将巡检人员语音转换为标准普通话或文字,所述警情反馈模块用于将公安通知发送至交换机。
优选的,所述监控中心按管理权限从高到低分为一级监控中心、二级监控中心和三级监控中心,一级监控中心拥有对系统最高位管理权限,每一级监控中心拥有对本级监控中心的客户端和下级监控中心的客户端的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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