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两种杀虫剂的施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63320.1 | 申请日: | 2020-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9604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彦华;李薪芳;狄珊珊;杨桂玲;王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50 | 分类号: | G01N33/50;A01N57/14;A01N5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昊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83 | 代理人: | 向庆宁 |
地址: | 310021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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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杀虫剂 施用 方法 | ||
1.一种减少两种杀虫剂对蚯蚓毒性的施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种杀虫剂分别为辛硫磷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其中辛硫磷的施用剂量为0.1-5mg/kg,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施用剂量为0.01-2mg/kg,辛硫磷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同一块土壤施用时须有施用间隔期;先施用辛硫磷后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时,施用间隔期为3周;先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后施用辛硫磷时,施用间隔期为2周。
2.一种两种杀虫剂对蚯蚓毒性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用方法,对土壤进行两种杀虫剂的施用,再测定两种杀虫剂对蚯蚓的毒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两种杀虫剂对蚯蚓的毒性主要包括:单一杀虫剂对蚯蚓的毒性测试;两种杀虫剂联合暴露对蚯蚓的毒性测试;两种杀虫剂实行施用间隔期后对蚯蚓的毒性测试。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种杀虫剂实行施用间隔期后对蚯蚓的毒性测试,是指先单独施用辛硫磷,施用间隔期后,再单独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并开展对蚯蚓的毒性测试;或是先单独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施用间隔期后,再单独施用辛硫磷并开展对蚯蚓的毒性测试。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毒性测试结果的分析判断依据,是辛硫磷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蚯蚓毒性的协同增效作用。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蚯蚓的毒性测试是指对蚯蚓的繁殖毒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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