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性手机袋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15278.6 | 申请日: | 2020-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5019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16 |
发明(设计)人: | 侯宇飞;程赞赞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A45C11/00 | 分类号: | A45C11/00;A45C13/00 |
代理公司: | 衡阳雁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31 | 代理人: | 龙腾;黄丽 |
地址: | 4210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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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手机 | ||
1.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包括采用透明弹性材料制成的手机袋本体(1),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底端封闭,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顶端敞开,形成袋口(1a),在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左右两侧各设有一根支撑条(2),所述支撑条(2)设置在手机袋本体(1)的内腔中并固定连接于手机袋本体(1)的内侧壁,所述支撑条(2)上开设有与手机按键尺寸相适应的按键孔,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前后两侧各设有一根隔条(3),所述隔条(3)包括平行间隔设置的内夹片(3a)和外夹片(3b),所述内夹片(3a)和外夹片(3b)的顶端固定连接在一起,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前后侧壁插入内夹片(3a)和外夹片(3b)之间并被夹住,所述内夹片(3a)位于手机袋本体(1)的内腔中;
所述隔条(3)还包括粘接在内夹片(3a)上的一长条形的发泡胶带(3c),所述发泡胶带(3c)从隔条(3)的顶端延伸至其底部,所述发泡胶带(3c)内外侧面均涂覆有粘合剂并设有离型膜(3d),在所述发泡胶带(3c)的内侧面上,位于其两端的离型膜(3d)被撕除,使得所述发泡胶带(3c)内侧面两端的粘合剂裸露出来粘接住内夹片(3a);
使用时,将手机从所述袋口(1a)插入手机袋本体(1)中,插入过程中用手机的左右两侧抵靠住所述支撑条(2),此时手机的前后两侧抵靠住所述隔条(3)上粘接的发泡胶带(3c),在所述隔条(3)的阻隔下,手机的前后两侧不与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前后侧壁接触,随着手机往下插入,所述支撑条(2)在手机的推抵作用下往外移动,两根支撑条(2)之间的间距变大,同时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前后侧壁被拉伸且厚度变薄,从而在其与内夹片(3a)和外夹片(3b)之间形成间隙,当手机完全插入所述手机袋本体(1)中后,抽出所述隔条(3),所述手机袋本体(1)会在自身回弹力作用下回缩并箍套住手机,从而使得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前后侧壁紧贴住手机的前后两侧,最后将所述发泡胶带(3c)中间段剪下合适长度并在撕除一面离型膜(3d)后将其两端朝中间折叠对接,再将折叠的发泡胶带(3c)塞入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袋口(1a),揭去另一面离型膜(3d)并使发泡胶带(3c)上的粘合剂粘住袋口(1a)内周沿,从而将所述手机袋本体(1)的袋口(1a)封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条(2)的顶端与手机袋本体(1)的袋口(1a)顶沿平齐,所述支撑条(2)的底端延伸至手机袋本体(1)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夹片(3b)的长度大于内夹片(3a)的长度,所述外夹片(3b)往下延伸并超过手机袋本体(1)的底端,所述内夹片(3a)往下延伸至手机袋本体(1)的内腔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条(2)采用塑料制成,在所述支撑条(2)与手机接触的面上贴覆有一层EVA发泡膜(2a),所述EVA发泡膜(2a)上也开设有与手机按键尺寸相适应的按键孔。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袋本体(1)采用硅胶或聚氨酯材料制成,所述手机袋本体(1)在未被拉伸时的壁厚为0.05-0.15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手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条(3)采用塑料制成,所述发泡胶带(3c)采用EVA泡棉为基底,所述粘合剂涂覆在EVA泡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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