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53009.1 | 申请日: | 2020-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6207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宋佳思;祝琳帆;江倪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部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K17/00;G06Q20/38;G06F21/6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施浩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徐汇区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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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同质 化通证 虚拟 资产 处置 方法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包括:
步骤1:区块链接收实体产品在生产环节的实体产品信息和对应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匹配信息的输入;
步骤2:根据步骤1中所输入的信息在区块链上自动创建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
步骤3:生成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和实体产品的唯一识别码并放置于实体产品上,以使实体产品同时具有现实使用价值和虚拟价值的双重价值;
步骤4: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记录实体产品的生产信息、物流信息和/或销售信息;
步骤5:实体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到后,消费者通过对应的虚拟资产的唯一识别码获得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以拥有该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的所有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虚拟资产和实体产品的唯一识别码是一一对应的,以使实体产品和虚拟资产一一对应且互相联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生产信息是生产厂商通过实体产品的二维码提供的,物流信息是物流商通过实体产品的二维码提供的,销售信息是经销商通过实体产品的二维码提供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还包括消费者购买实体产品之后的处理:
虚拟资产的属性获得升级后在区块链上产生一个新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且无对应的实体产品,可基于新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申请生产其对应的实体产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还包括消费者购买实体产品之后的处理:
将没有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对应的实体产品判定为伪劣产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处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还包括消费者购买实体产品之后的处理:
非同质化通证的虚拟资产被永久保存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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