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草销售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142637.X | 申请日: | 2020-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429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田新雪;肖征荣;马书惠;杨子文;董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H04L9/40;H04L9/00;H04L67/1095;G06Q30/06;G06F21/60;G06F21/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彭瑞欣;冯建基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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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销售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烟草销售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依据顾客输入的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身份加密结果;其中,身份加密结果是身份验证节点在对第一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依据第一身份信息生成的结果;依据顾客使用的移动终端的标识和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运营商验证结果;使用同态公钥对移动终端的标识进行同态加密,获得标识加密结果;依据标识加密结果、身份加密结果和运营商验证结果,确定是否销售烟草给顾客。避免了未成年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来购买烟草产品的现象,提高了烟草零售商对未成年人的识别力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烟草销售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但是,在烟草的销售过程中,有些未成年人会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来购买烟草产品,导致烟草零售商对未成年人的识别力度不够,缺少严格的识别和监管方式,使得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的难度加大,给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和恶劣影响。
发明内容
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烟草销售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未成年人会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来购买烟草产品而导致的在香烟和电子烟的销售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识别力度不够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烟草销售方法,方法包括:依据顾客输入的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身份加密结果;其中,身份加密结果是身份验证节点在对第一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依据第一身份信息生成的结果;依据顾客使用的移动终端的标识和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运营商验证结果;使用同态公钥对移动终端的标识进行同态加密,获得标识加密结果;依据标识加密结果、身份加密结果和运营商验证结果,确定是否销售烟草给顾客。
在一些具体实现中,依据标识加密结果、身份加密结果和运营商验证结果,确定是否销售烟草给顾客步骤,包括:将标识加密结果和身份加密结果做加法运算,获得销售方加和结果;其中,身份加密结果是身份验证节点使用同态公钥对第一身份信息进行同态加密获得的结果;对比销售方加和结果与运营商验证结果,获得第一对比结果;其中,运营商验证结果是运营商节点将通过验证的第一身份信息和移动终端的标识做加和运算获得第一加和结果,并使用同态公钥对该第一加和结果进行同态加密获得的结果;依据第一对比结果和顾客的年龄,确定是否销售烟草给顾客。
在一些具体实现中,若确定不销售烟草给顾客,则依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移动终端的标识,生成并发送报警信息至区块链网络。
在一些具体实现中,若确定销售烟草给顾客,则依据第一身份信息、移动终端的标识、销售给顾客的烟草的品牌和数量,生成并发送销售广播消息至区块链网络。
在一些具体实现中,依据顾客输入的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身份加密结果步骤,包括:使用身份验证节点的公钥按照预先约定的算法,对顾客输入的第一身份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并发送第一销售方加密结果至区块链网络;从区块链网络中,获取到身份加密结果;其中,身份加密结果是身份验证节点依据第一销售方加密结果和同态公钥生成的结果。
在一些具体实现中,从区块链网络中,获取到身份加密结果步骤,包括:从区块链网络中,获取到身份验证节点发送的身份验证广播消息,其中,身份验证广播消息包括身份验证标识和身份加密结果,身份验证标识表征了身份验证节点对第一身份信息验证通过;使用同态私钥对身份加密结果进行同态解密,获得第二身份信息;若确定第二身份信息与第一身份信息相同,则确定身份加密结果是与第一身份信息相对应的加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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