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空玻璃体和中空玻璃体的用途有效
| 申请号: | 201980071222.3 | 申请日: | 2019-08-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554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16 |
| 发明(设计)人: | 迈克尔·德罗斯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尼普洛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3B33/085 | 分类号: | C03B33/085;A61J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刘明海;胡彬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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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中空 玻璃体 用途 | ||
1.一种中空玻璃体,其包含:
具有第一内径(21)的圆柱形主体部分(13),
在中空玻璃体(10)的相对端部上的第一端部开口(11)和第二端部开口(12),其中第二端部开口(12)定界圆柱形主体部分(13)且中空玻璃体(10)在第二端部开口处具有第二内径(24),
其中第二内径(24)小于第一内径(21)且其中
-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为至多100μm,和/或
-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除以第一内径(21)小于0.01,和/或
-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除以圆柱形主体部分(13)的壁厚小于0.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为至多50μ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为至多3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内径(21)小于28mm。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圆柱形主体部分(13)的外径(22)小于30mm。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圆柱形主体部分(13)的壁厚为0.7mm至1.1mm。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端部开口(11)的内径(15)小于第二内径(2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端部开口(11)的内径(15)小于5mm。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二端部开口(12)包含激光切割区(14)。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除以第一内径(21)小于0.007。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第一内径(21)与第二内径(24)之间的差除以圆柱形主体部分(13)的壁厚小于0.1。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中空玻璃体是容器,或用于制造容器的中间产品。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其进一步包含
在圆柱形主体部分(13)的与第二端部开口(12)相对的一侧的锥体。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锥体包括第一端部开口(11)。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锥体是注射器锥体。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中空玻璃体(10)为注射器筒。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
其中所述中空玻璃体(10)为医用筒。
18.一种容器,其包含:
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空玻璃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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