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磁灶的炊具和烹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63480.7 | 申请日: | 2019-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550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7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伊弗兰德;亚历山德罗斯·扎克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21 | 分类号: | A47J27/21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华智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1 | 代理人: | 樊卫民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磁灶 炊具 烹饪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灶位的电磁灶(2)的炊具(4),其中,所述炊具(4)具有构造用于容纳烹饪食材(19)和/或熟制食材的容器(6),本发明还涉及具有电磁灶(2)和该种炊具(4)的烹饪系统(1)。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灶位的电磁灶的炊具,其中,所述炊具具有构造用于容纳烹饪食材和/或熟制食材的容器,本发明还涉及具有电磁灶和该种炊具的烹饪系统。
背景技术
从现有技术已知一种炊具,其具有用于与电磁灶接触的接触部段。在此,所述炊具构造为具有容器的烧水器,并且用于将水加热。为了加热容器中的水,将炊具的接触部段置于一个灶位上。随后,用户打开电磁灶的相应的灶位并且所述烧水器升温。在此,水被加温或者加热,直至水被烧开。所述烧水器此外具有温度传感器、控制单元和发送设备。当容器里的水达到大约100摄氏度时,会被温度传感器检测到,并且发送设备通过控制单元激活,所述发送设备将用于电磁灶的相应的灶位的关停信号发送给电磁灶的接收设备。随后,电磁灶的控制单元负责关停上面设置有烧水器的所述灶位。该解决方案的缺点在于,所述烧水器和电磁灶必须具有发送设备或者接收设备,并且因此具有复杂的和成本高的结构构造。虽然同样能够借助不具有接收设备的电磁灶驱动烧水器,但所述烧水器在该情形中不会自动关停,并且当水完全在所述烧水器中蒸发时,存在烧水器过热的危险。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磁灶的炊具,其具有简单和成本低廉的结构构造,并且额外是可驱动的,以便安全地预备烹饪食材和/或熟制食材。任务此外在于,提供一种烹饪系统,以便利用该种炊具。
所述任务通过具有具体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炊具、具有具体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炊具和具有具体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烹饪系统解决。
通过使所述炊具具有至少一个对于接触部段可相对运动地在所述容器中设置的加热板,并且通过使所述炊具具有至少一个在所述加热板和所述接触部段之间产生相对运动的致动机构,其中,所述致动机构将加热板和接触部段在运行位置和关停位置中相对彼此地定位,其中,加热板在运行位置中通过接触部段由电磁灶感应加温,并且加热板在关停位置中与接触部段较远地间隔,使得通过接触所述接触部段的电磁灶不进行加热板的感应,所述炊具的结构构造相较于现有技术可明显地简化,因为可省去额外的电部件,例如用于炊具的控制单元和发送单元。此外,所述炊具能够在商业通用的电磁灶上应用,尤其不取决于被应用的所述电磁灶是否具有用于接收关停信号的接收单元,以便关停灶位。借助根据本发明的炊具,以有利的方式排除炊具过热情形,因为一旦达到预定的危险温度,所述致动机构将加热板从灶位移开。所以加热板对于电磁灶的灶位间隔地设置,使得排除了加热板的过热情形。借助加热板对于所述接触部段的相对的运动,能够将所述加热板简单地带到运行位置中,并且能够将所述加热板通过电磁灶感应地加温。与之相反,所述加热板借助在关停位置中的定位,与所述容器的接触部段较远地间隔,使得加热板中没有重大的涡流通过接触所述接触部段的感应区产生。由此,当所述加热板处于关停位置中时,不进行烹饪食材或者熟制食材的进一步加热。与之相反,在运行位置中,所述电磁灶在加热板中产生涡流并且对所述加热板加热,从而能够简单地对容器中的烹饪食材和/或熟制食材加温。
优选地,所述加热板在关停位置中与接触部段较远地间隔,使得接触所述接触部段的电磁灶自动地关停。由此,在达到预定的危险温度时,随之发生炊具中烹饪过程的自动的终结。借此,在达到预定的危险温度后不再消耗额外的能量。
借助加热板的定位,所述定位通过致动机构实现,所述炊具间接地耦合在电磁灶的电子部件上,所述电子部件通常预设用于,当再无感应进行时,将灶位关停,因为到经感应加热的元件的距离变得过大。根据本发明,所述加热板为了该耦合而离开所述感应范围运动,使得这被电磁灶探测到,所述电磁灶因此自动地解除灶位的激活状态。
根据本发明的炊具仅借助机械的部件实现。在本发明的框架内,所述炊具可构造为烧水器、平底锅、锅具、烹茶器、炒锅、煮蛋器和类似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可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新可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8006348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