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26167.6 | 申请日: | 2019-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8970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荒川将宏;大矢雅彦;村濑顺司;佐口信也;深野裕司;渡部晋也;土井阳介;松山贵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海理化电机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G06Q50/10 | 分类号: | G06Q50/10;B60R25/24;E05B49/00;G06F21/44;G08G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9 | 代理人: | 尹洪波 |
地址: | 日本国爱知县丹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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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系统 | ||
共享系统(21)具备:共享装置(24),其设置于共享对象物(1);副钥匙(41),其能操作共享对象物;以及便携终端(23)。进一步,共享系统具备:权限赋予部(48(48a‑48c)),其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共享对象物的操作权限(Dk2);和限制处理部(49),其在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共享对象物的操作权限的情况下,对便携终端的使用施加限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能够在多人之间使用共享对象物的共享系统。
背景技术
以往,作为多人共同使用一个共享对象物的共享系统,公知在多人之间使用一台车辆(共享车辆)的车辆共享系统(参照专利文献1、2等)。在这种车辆共享系统中,例如预先进行使用车辆共享的登记,在用例如便携终端(高性能移动电话等)进行车辆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被许可车辆的使用。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6-115077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16-71834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但是,例如通过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车辆的操作权限,许可由副钥匙进行的车辆操作,从而有想要与得到代办车辆的停车等的代客泊车服务对应的需求。但是,在接受代客泊车服务后,当副钥匙仍然残留操作权限时,有关系到车辆的非法使用等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如下共享系统:能够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操作权限而许可共享对象物的操作,并且能够维持对共享对象物的非法使用的安全性。
用于解决课题的方案
一实施方式的共享系统具备:共享装置,其设置于共享对象物;副钥匙,其能操作所述共享对象物;以及便携终端,其取得使用所述共享对象物需要的密钥信息,在通过与所述共享装置通信而完成认证的情况下能操作所述共享对象物。共享系统进一步具备:权限赋予部,其从所述便携终端对所述副钥匙赋予所述共享对象物的操作权限;和限制处理部,在已从所述便携终端对所述副钥匙赋予所述共享对象物的操作权限的情况下,该限制处理部对所述便携终端的使用施加限制。
根据本结构,在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操作权限的情况下,对便携终端的使用施加限制。因此,在使用副钥匙时,不能自由操作便携终端,所以能够逐次识别对副钥匙赋予操作权限的情况。由此,能够不易忘记对副钥匙赋予了操作权限,所以在仍然对副钥匙赋予了操作权限的情况下置之不理就完不成。因此,能够从便携终端对副钥匙赋予操作权限而许可共享对象物的操作,并且能够维持针对共享对象物的非法使用的安全性。
在所述共享系统中,优选的是,具备限制解除部,在已进行使赋予给所述副钥匙的所述操作权限无效的操作的情况下,所述限制解除部将设定于所述便携终端的所述限制解除。根据该结构,即使对便携终端施加限制,也能够使便携终端返回到原来的没有限制的状态。
在所述共享系统中,优选的是,所述操作权限是在所述便携终端与所述共享装置之间的认证中使用的所述密钥信息,该密钥信息是仅能使用一次或者仅能在一定期间使用的一次性钥匙。根据该结构,难以发生密钥信息被非法使用而操作共享对象物的状况,所以维持安全性变得有利。
在所述共享系统中,优选的是,所述限制处理部通过在由所述便携终端操作所述共享对象物时执行将对所述副钥匙赋予所述操作权限的情况通知用户的处理,从而对所述便携终端的使用施加限制。根据该结构,能够通过该意思的通知使用户准确知道对副钥匙赋予操作权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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