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认知功能评估装置、认知功能评估系统、认知功能评估方法及记录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18664.1 | 申请日: | 2019-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674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2 |
发明(设计)人: | 南云亮佑;角贞幸;细川满春;阿部贤吾;松村吉浩;西山高史;苅安诚;吉村贵子;外山稔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10/00 | 分类号: | A61B10/00;G10L25/66;G10L25/9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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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认知 功能 评估 装置 系统 方法 记录 介质 | ||
1.一种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具备:
取得部,其取得表示被评估者响应赋予所述被评估者的问题而发出的语音的语音数据;
评估部,其通过进行第一评估及第二评估来评估所述被评估者的认知功能,所述第一评估基于在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语音数据中的规定期间中所述被评估者发出语音的时间所占的比例,所述第二评估基于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语音数据的基本频率;以及
输出部,其输出所述评估部评估出的评估结果,
其中,所述评估部基于在属于所述语音数据的后半部分的所述规定期间中所述被评估者发出语音的时间所占的比例来进行所述第一评估。
2.一种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具备:
取得部,其取得表示被评估者响应赋予所述被评估者的问题而发出的语音的语音数据;
评估部,其通过进行第一评估及第二评估来评估所述被评估者的认知功能,所述第一评估基于在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语音数据中的规定期间中所述被评估者发出语音的时间所占的比例,所述第二评估基于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语音数据的基本频率;以及
输出部,其输出所述评估部评估出的评估结果,
其中,所述评估部基于在所述语音数据中的第一期间中所述被评估者发出语音的时间所占的比例与在所述语音数据中的比所述第一期间晚的第二期间中所述被评估者发出语音的时间所占的比例的比较,来进行所述第一评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评估部基于所述基本频率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动来进行所述第二评估。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评估部基于所述基本频率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动幅度来进行所述第二评估。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评估部还通过进行第三评估来评估所述被评估者的认知功能,所述第三评估基于在被赋予所述问题后至所述被评估者开始发出语音为止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评估部还通过进行第三评估来评估所述被评估者的认知功能,所述第三评估基于在被赋予所述问题后至对所述问题的响应完成为止的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数据表示所述被评估者响应复述指示者说出的语句这样的所述问题而发出的语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句是包含多组主语及谓语的5个短语以上的语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数据表示所述被评估者响应在经过规定时间后复述所述指示者说出的语句这样的所述问题而发出的语音。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数据表示所述被评估者响应以言语说明由指示者提示的图画或照片所描绘的情形这样的所述问题而发出的语音。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数据表示所述被评估者响应以由指示者指定的条件读出数字这样的所述问题而发出的语音。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数据表示所述被评估者响应列举满足由指示者指定的条件的单词这样的所述问题而发出的语音。
13.一种认知功能评估系统,具备:
根据权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认知功能评估装置;
收音装置,其检测所述被评估者的语音;以及
显示设备,其显示所述输出部所输出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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