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91509.1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460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张妮;韦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中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15;E01F9/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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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645150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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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工程 道路 警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包括底座和警示灯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立柱,所述底座包括座体和盖体,所述盖体铰接于座体上,所述座体的顶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容纳槽,所述立柱铰接设置于容纳槽的底壁上,所述立柱包括多根支杆,多根所述支杆铰接设置,相邻的两根所述支杆之间滑动套设有套管,所述支杆上设置有用于限定套管位置的第一限位件,所述座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最低端的支杆位置的第二限位件,所述警示灯箱包括箱体和箱板,所述箱体铰接设置于最顶端的支杆上,所述箱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箱体位置的第三限位件,所述箱板铰接设置于箱体的两端,所述箱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箱板位置的第四限位件。本实用新型具有方便搬运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警示灯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趋于城市化。许多城市市政施工过程中,为了警示行人,施工人员常常在施工现场放置一些警示标志。一些警示标志仅适合白天使用,如警示牌。在夜晚的时候,施工人员通常会在施工现场放置警示灯来提醒行人。
授权公告号为CN201720043544.5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包括底座、立柱和灯箱,立柱设置在底座上,立柱上端设有控制箱,控制箱内设有给灯箱供电的蓄电池,灯箱竖直设置在控制箱的前侧面,灯箱的前侧面设有显示区,显示区上设有圆环形结构的绿色LED灯组、X形结构的红色LED灯组,红色LED灯组设置在绿色LED灯组的内侧,红色LED灯组与绿色LED灯组之间设有黄色LED灯组,控制箱上设有单独控制绿色LED灯组的开关A、单独控制红色LED灯组的开关B和单独控制黄色LED灯组的开关C;控制箱上平面设有铰接座,铰接座上铰接有太阳能板。
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一个项目施工完成后需要将警示灯转移到下一个施工现场,而上述警示灯体积较大,搬运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具有方便搬运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包括底座和警示灯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立柱,所述底座包括座体和盖体,所述盖体铰接于座体上,所述座体的顶壁沿竖直方向开设有容纳槽,所述立柱铰接设置于容纳槽的底壁上,所述立柱包括多根支杆,多根所述支杆铰接设置,相邻的两根所述支杆之间滑动套设有套管,所述支杆上设置有用于限定套管位置的第一限位件,所述座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最低端的支杆位置的第二限位件,所述警示灯箱包括箱体和箱板,所述箱体铰接设置于最顶端的支杆上,所述箱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箱体位置的第三限位件,所述箱板铰接设置于箱体的两端,所述箱体上设置有用于限定箱板位置的第四限位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时,打开盖体,将箱体向上拉出,与箱体铰接的支杆随之向上移动,将箱体与最顶端的支杆垂直放置,使用第三限位件固定箱体的位置。然后转动箱板,并使用第四限位件限定箱板的位置。然后持续向上拉动箱体,使各支杆竖直放置,滑动套管使套管位于相邻的两根支杆之间,并使用第一限位件固定套管的位置,从而固定支杆的位置。转动最低端的支杆,使该支杆与容纳槽的底壁垂直,然后使用第二限位件固定该支杆的位置,即可将立柱竖直固定在底座上,从而对路过的行人和车辆起警示作用。搬运时,解除第四限位件对箱板的限制,转动箱板使箱板与箱体抵接。然后解除第三限位件对箱体的限制,转动箱体,使箱体与最顶端的支杆的侧壁抵接。解除第一限位件对套管的限制,然后滑动套管使相邻的两根支杆分离,转动相邻的两根支杆使相邻的两根支杆之间呈锐角。解除第二限位件对最低端的支杆的限制,同时转动该支杆使之水平放置于容纳槽的底壁上,并将箱体放置于容纳槽的底壁上,合上盖体,即可完成收纳,从而减小了整体的体积,方便搬运。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第一限位件为挡块,所述挡块固定设置于支杆的侧壁,所述挡块靠近支杆的顶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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