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19347.0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905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卢致辉;陈金颖;车嘉兴;向紫涛;郑学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02 | 分类号: | A62C3/02;B64D1/18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曾文洪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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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灭火 装置 无人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设备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其中灭火装置包括:快拆组件;支撑组件,固定于快拆组件上;以及喷洒组件,固定于支撑组件上,喷洒组件包括泵体、用于连接储液罐的第一管道以及用于在泵体的驱动下喷出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均连通于泵体上;无人机设置有上述的灭火装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火装置及无人机具有以下优点:通过设置一个快拆组件使得灭火装置可以安装于无人机上,从而使得无人机具备高空灭火功能,解决了超高建筑的灭火困难的问题;喷洒组件包括用于连接储液罐的第一管道,使得无人机无需负载灭火液体,通过第一管道即可将灭火液体抽取至高处进而由第二管道喷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被认为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然而,当传统的消防力量面对高楼拔地而起的速度时,现有的消防救援的装备能力与高楼的发展严重失衡,我国现有的消防装备用于消防灭火的主要是消防水罐车,其喷水远射能力仅为8层楼高,用于登高救援的装备主要是消防云梯车,其举高救援能力约为50米,相当于高楼的十五层,对于更高的高楼火灾来说,这些消防救援装备只能是“望楼兴叹”。除此之外,高楼火灾救援逃生的研究设备还包括救生气垫,救生滑道,楼顶缓降装置等,但是无数火灾事故教训表明,即便是这些装备及时赶到火灾现场,也往往因为这些装备体积庞大、机动性差和受高楼周边障碍影响等诸多因素,不能快速发挥应有的功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灭火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高楼火灾中传统的消防设备无法有效灭火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灭火装置,包括:
快拆组件,用于安装于无人机上;
支撑组件,固定于所述快拆组件上;以及
喷洒组件,固定于所述支撑组件上,所述喷洒组件包括泵体、用于连接灭火液体的第一管道以及用于在所述泵体的驱动下喷出所述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均连通于所述泵体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的长度方向平行于竖直方向。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为具有可变形性的软胶管道。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长度方向平行于水平方向。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泵体上设置有进液口和出液口,所述第一管道连通所述进液口,所述第二管道连通所述出液口。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远离所述出液口的一端设置有喷头。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一上支架和第一下支架,所述第一上支架与所述第一下支架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体的第一框架,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固定于所述第一框架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二上支架和第二下支架,所述第二上支架与所述第二下支架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体的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与所述第一框架间隔设置且分别嵌合于所述泵体的两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还包括支撑板,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固定于所述支撑板的一侧,所述快拆组件设于所述支撑板的另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机,设置有如上所述的灭火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有益效果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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