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922339563.4 | 申请日: | 2019-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750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 发明(设计)人: | 李响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广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K31/04 | 分类号: | F16K31/04;F16K31/53;F16K31/50;F16K1/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01334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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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调 电动 执行机构 | ||
1.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包括第一管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1)的右侧贯通有第二管道(2),所述第一管道(1)的顶端螺栓连接有阀体(3),所述阀体(3)的右侧安装有支架(11),所述支架(11)的右侧螺栓连接有减速电机(12),所述减速电机(12)的输出端贯穿支架(11)设置有转速调节机构;
所述转速调节机构包括第一横轴(13)、第一齿轮(14)、第二齿轮(15)、电动伸缩杆(16)、竖杆(17)、第三齿轮(18)和第四齿轮(19);
所述减速电机(12)的输出端贯穿支架(11)焊接有第一横轴(13),所述第一横轴(13)的外壁中心位置左侧间隙配合有第一齿轮(14),所述第一横轴(13)的外壁中心位置右侧间隙配合有第二齿轮(15),所述第一齿轮(14)和第二齿轮(15)的中心位置焊接有竖杆(17),所述竖杆(17)的一端套接在第一横轴(13)的外壁,所述竖杆(17)的另一端焊接有电动伸缩杆(16)的一端,所述电动伸缩杆(16)的另一端焊接在支架(11)的内壁,所述第二齿轮(15)的顶端外壁啮合有第三齿轮(18),所述第三齿轮(18)的中心位置沿左右方向过盈配合有第二横轴(4),所述第二横轴(4)的外壁左侧过盈配合有第四齿轮(19),所述第二横轴(4)的左侧贯穿支架(11)与阀体(3)的外壁设置有推动机构;
所述推动机构包括第二横轴(4)、第五齿轮(5)、滑轨(6)、顶杆(7)、推杆(8)、橡胶塞(9)和挡块(10);
所述第二横轴(4)的左侧贯穿支架(11)与阀体(3)的外壁左右两侧均焊接有第五齿轮(5),所述第五齿轮(5)的外壁啮合有滑轨(6),所述滑轨(6)的顶端焊接有顶杆(7),所述滑轨(6)的底端焊接有推杆(8),所述推杆(8)贯穿第一管道(1)焊接有挡块(10),所述挡块(10)的顶端外壁套接有橡胶塞(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1)为矩形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14)、第二齿轮(15)、第三齿轮(18)和第四齿轮(19)均为直齿轮,且第二齿轮(15)与第三齿轮(18)的直径之和等于第一齿轮(14)与第四齿轮(19)的直径之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齿轮(19)与第三齿轮(18)的距离大于第一齿轮(14)与第二齿轮(15)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横轴(13)、第二横轴(4)和电动伸缩杆(16)的轴线平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轨(6)为环形滑轨,且其内壁开设有齿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块(10)为圆柱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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