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皮卡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08688.0 | 申请日: | 2019-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963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发明(设计)人: | 宋月忠;田志远;王伶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33/02 | 分类号: | B62D3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胡影 |
地址: | 100130 北京市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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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皮 卡车 | ||
1.一种皮卡车,包括底盘、设在所述底盘上的车轮和车身、驱动所述车轮的驱动系统、设在所述车身上的车门、设在所述底盘上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的后方设有货箱,所述货箱的上部敞开,所述车身的后侧朝向所述货箱的位置设有后风窗,所述货箱上设有货物挡杆,所述货物挡杆包括:
第一挡杆,所述第一挡杆为U型,所述第一挡杆邻近所述车身设置,所述第一挡杆的一端与所述货箱的左侧相连,所述第一挡杆的另一端与所述货箱的右侧相连;
左挡杆,所述左挡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一端相连,所述左挡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左侧相连;
右挡杆,所述右挡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另一端相连,所述右挡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右侧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为单排座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风窗可打开或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挡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一端枢转相连,所述左挡杆沿所述左挡杆的长度方向可伸缩,所述货箱的左侧设有多个第一卡接部,多个第一卡接部沿所述货箱的前后方向间隔开设置,所述左挡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第一卡接部可拆卸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挡杆包括:
第一杆体,所述第一杆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一端枢转相连,所述第一杆体的第二端设有沿所述第一杆体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第一管道;
第二杆体,所述第二杆体的第一端可移动地穿入所述第一管道中,所述第二杆体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第一卡接部可拆卸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挡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另一端枢转相连,所述右挡杆沿所述右挡杆的长度方向可伸缩,所述货箱的右侧设有多个第二卡接部,多个第二卡接部沿所述货箱的前后方向间隔开设置,所述右挡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第二卡接部可拆卸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挡杆包括:
第三杆体,所述第三杆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挡杆的另一端枢转相连,所述第三杆体的第二端设有沿所述第三杆体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第三管道;
第四杆体,所述第四杆体的第一端可移动地穿入所述第三管道中,所述第四杆体的第二端与所述货箱的第二卡接部可拆卸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上的顶棚的左侧设有左挡水板,所述左挡水板沿所述顶棚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左挡水板为L型,所述左挡水板的一端与所述顶棚的左侧壁相连,所述左挡水板的另一端与所述顶棚的左侧壁平行,所述左挡水板与所述顶棚的左侧壁限定出左挡水槽。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上的顶棚的右侧设有右挡水板,所述右挡水板沿所述顶棚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右挡水板为L型,所述右挡水板的一端与所述顶棚的右侧壁相连,所述右挡水板的另一端与所述顶棚的右侧壁平行,所述右挡水板与所述顶棚的右侧壁限定出右挡水槽。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上的顶棚包括:
顶板、内板和隔音层,所述隔音层设置于所述顶板与所述内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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