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有效
申请号: | 201922278738.5 | 申请日: | 2019-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1606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曹海山;杨张杰;张敦喜;王福海;李俊斌;王威;李世辉;杨永刚;刘飞;胡冰;王波;王庆牛;陈康;余大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21D21/00 | 分类号: | E21D21/00;E02D5/74;E21D20/02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 |
地址: | 23200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剪切 玻璃钢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所述玻璃钢锚杆采用玻璃钢杆体,所述玻璃钢杆体的杆前端为锚固段,杆尾部有托板,并有配合实现预紧的金属螺母以前端面抵于托板,其特征是:在玻璃钢杆体的尾部,处在锚杆孔口所在位置处,固装一段金属套管,金属套管为外螺纹结构,金属螺母与金属套管以螺纹配合实现预紧,托板是套装在金属套管上的金属托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使用方便,在不改变施工工序和不影响施工效率的前提下,可有效防止玻璃锚杆退锚。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及矿山井巷支护和加固工程中的玻璃钢锚杆。
背景技术
玻璃钢锚杆具有质轻高强、抗剪强度低、抗腐蚀的优点,在隧道及矿山井巷顶板支护及加固工程中的某些特殊条件下能起到重要的支护加固作用。
目前国内煤矿巷道主要采用金属锚杆锚索进行支护。针对工作面回采巷道采用金属锚杆支护,在工作面回采时,需要由操作人员在工作面端头工作面侧煤帮首先将金属锚杆的螺帽卸下来,然后在采煤机割煤时再把金属锚杆拽出来;但是,很多时候因来不及将金属锚杆清理干净,造成采煤机切割金属锚杆,易产生火花带来生产安全性问题,还可能造成采煤机截齿受损;在采煤及运输过程中,因金属锚杆清理不干净易卡住刮板机,以及划破运输皮带等设备,不利于煤矿安全高效生产。
玻璃钢锚杆轻质高强,其支护强度接近钢锚杆的支护强度,而其重量只有同规格钢锚杆的1/5左右。玻璃钢锚杆是非金属材料,抗剪强度低易切割,不会产生火花,能大大减少对采煤机截齿的磨损,且切割后玻璃钢锚杆随煤一起输送进仓,避免了废钢锚杆对设备的损坏,保证了井下作业的安全,降低了生产成本,特别适合于“综采”作业;基于此,玻璃钢锚杆正在越来越多地替代金属锚杆,尤其是在工作面切眼及回采巷道的工作面侧帮使用。
但是,实际应用中发现,玻璃钢锚杆施工后在长时间载荷作用下,由于玻璃钢杆体螺纹的刚度不够易造成塑料螺帽退锚,以及因煤岩体错动导致玻璃钢锚杆在锚杆孔口与煤壁发生剪切破断,这两种情况使玻璃钢锚杆支护作用失效,不利于巷道围岩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将其应用在煤矿回采巷道采煤帮支护中,既能适应采煤机切割,又能防止剪切退锚。
本实用新型为避免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所述玻璃钢锚杆采用玻璃钢杆体,所述玻璃钢杆体的杆前端为锚固段,杆尾部有托板,并有配合实现预紧的金属螺母以前端面抵于托板;
本实用新型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的结构特点是:在所述玻璃钢杆体的尾部,处在锚杆孔口所在位置处,固装一段金属套管,所述金属套管为外螺纹结构,所述金属螺母与金属套管的外螺纹结构以螺纹配合实现预紧,所述托板是套装在金属套管上的金属托板。
本实用新型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的特点也在于:所述金属螺母在朝向金属托板所在的一侧形成有带内螺纹的凸伸段,所述凸伸段与金属套管螺纹配合,形成加强结构,所述托板是套装在金属螺母的凸伸段上的金属托板。
本实用新型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的特点也在于:在所述金属套管与玻璃钢杆体之间有环氧树脂层,所述金属套管利用环氧树脂压装在玻璃钢杆体上。
本实用新型可防剪切退锚的玻璃钢锚杆的特点也在于:金属套管的长度不小于150mm,壁厚不小于3mm;所述金属螺母的凸伸段的长度不小于30mm,凸伸段的壁厚不小于1mm,托板的厚度为10mm。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体现在:
1、本实用新型在玻璃钢杆体的杆尾部、且处在锚杆孔口所在位置处加装金属套管,大大增加了锚杆孔口位置处的杆体强度,使得与其螺纹配合的金属螺母不易退锚,且在玻璃钢锚杆施工后煤壁发生剪切错动时,金属套管的金属材质能有效保护玻璃钢锚杆尾端与煤壁及托板间不易受剪切破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未经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27873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