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941671.2 | 申请日: | 2019-11-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765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 发明(设计)人: | 张宏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宏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9/03 | 分类号: | F21S9/03;F21S9/04;F21V23/00;F21V21/00 |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董宝锞 |
| 地址: | 264006 山东省烟台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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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光 互补 发电 水下 照明设备 | ||
1.一种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安装在水下固定点(1)上的带齿固定杆(2),所述带齿固定杆(2)上设有活动连接的浮筒(3),浮筒(3)底面与水平面接触、上方外表面设有固定连接的光伏板(11),所述浮筒(3)内设有由内向外固定连接的中腔(31)和外腔(32),中腔(31)内设有与带齿固定杆(2)活动连接的驱动齿轮(12),外腔(32)内设有发电机(7)、稳压电源(8)和齿轮组变速箱(10),齿轮组变速箱(10)通过驱动齿轮(12)驱动发电机(7),所述浮筒(3)下方设有灯(6),所述稳压电源(8)输入端与发电机(7)和光伏板(11)输出端电连接、输出端与灯(6)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带齿固定杆(2)底端固定在水下固定点(1)上、顶端设有固定连接的航标灯(5),航标灯(5)与稳压电源(8)输出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航标灯(5)为光控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灯(6)为时控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压电源(8)上设有电连接的蓄电池(9)。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浮筒(3)为圆锥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浮筒(3)底面上设有配重块(13)。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光互补自发电水下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腔(31)上下端与带齿固定杆(2)连接处设有直线轴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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