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99670.6 | 申请日: | 2019-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513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谢陶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雅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G09F15/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崔巍 |
地址: | 200040 上海市虹***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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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叠式 影视 广告宣传 广告 支架 | ||
1.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包括配重基体(1)、支撑板(4)和紧固螺栓(11),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基体(1)的上端面开设有第一滑槽(2),且配重基体(1)的后侧上表面开设有第二滑槽(3),所述配重基体(1)的上端安装有支撑板(4),且支撑板(4)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限位滑轮(5),并且第一限位滑轮(5)与第一滑槽(2)相连接,所述支撑板(4)的内表面开设有容置槽(6),且容置槽(6)的外侧安装有对接块(7),所述对接块(7)的外侧安装有活动架(8),且活动架(8)的外端转动连接有连接轴(9),所述连接轴(9)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第二限位滑轮(10),且第二限位滑轮(10)与第二滑槽(3)相连接,所述支撑板(4)的外表面螺栓安装有紧固螺栓(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基体(1)俯视呈倒置“T”形结构,且配重基体(1)通过第二滑槽(3)与第二限位滑轮(10)构成滑动结构,并且配重基体(1)与支撑板(4)构成拆卸安装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槽(3)关于配重基体(1)的中心点对称设置有2个,且2个第二滑槽(3)与第一滑槽(2)呈垂直状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4)通过对接块(7)与活动架(8)构成伸缩结构,且支撑板(4)通过第一限位滑轮(5)与第一滑槽(2)构成滑动结构,并且支撑板(4)的长度大于活动架(8)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块(7)通过容置槽(6)与支撑板(4)的内侧构成滑动结构,且对接块(7)与活动架(8)的外侧为转动连接,并且活动架(8)的转动范围为0-9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影视广告宣传用广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8)关于配重基体(1)的中心点对称设置有2个,且2个活动架(8)通过连接轴(9)构成转动结构,并且连接轴(9)通过第二限位滑轮(10)与第二滑槽(3)构成滑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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