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执法记录仪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527264.7 | 申请日: | 2019-09-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315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 发明(设计)人: | 戴荣坤;马彦文;彭景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7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李庆波 |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执法 记录仪 | ||
1.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壳;
后壳,与所述前壳配合形成一容置腔;
主电路板,设置于所述容置腔内,且所述主电路板开设有第一开槽;
主天线支架,设置于所述主电路板朝向所述前壳一侧,且开设有与所述第一开槽彼此重叠的第二开槽;
辅电路板和摄像模组,所述摄像模组设置于所述辅电路板上,并从所述主电路板朝向所述后壳一侧穿设于所述第一开槽和第二开槽内;
其中,所述主天线支架靠近所述前壳的顶部设置,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主电池,其中在所述主电路板与所述前壳之间以及所述主天线支架朝向所述前壳的底部一侧形成电池仓,所述主电池设置于所述电池仓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壳的底部设置有与所述电池仓连通的开口,所述主电池以可拆卸方式从所述开口插入至所述电池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主集天线和分集天线,所述主集天线设置于所述主天线支架上,所述分集天线设置于所述主电池经所述开口外露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电池包括相互连接的电池部和壳体部,所述电池部用于插入所述电池仓,所述壳体部用于与所述开口配合,以封堵所述开口,所述分集天线设置于所述壳体部,且所述壳体部的底面开设有凹陷区,所述分集天线埋设于所述凹陷区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辅电池,所述辅电池设置于所述主天线支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天线支架朝向所述后壳的一侧凹陷形成有容纳区,所述辅电池容纳于所述容纳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声学器件,所述声学器件设置于所述主天线支架和所述前壳的顶部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天线支架朝向所述前壳的顶部一侧设置有支撑台,所述声学器件固定于所述前壳的顶部并支撑于所述支撑台和所述前壳的顶部之间,且所述声学器件的出声面朝向所述前壳的顶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电路板叠置并位于所述主电路板朝向所述后壳一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灯板,所述灯板设置于所述前壳朝向所述主电路板一侧,所述灯板上设置有第三开槽,所述摄像模组进一步穿设于所述第三开槽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527264.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吹气冲液测压装置
- 下一篇:扁铁弯弧加工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