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测试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烟气的吸烟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59585.0 | 申请日: | 2019-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710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发明(设计)人: | 李列;苗丽坤;李明辉;陈胜;程书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20 | 分类号: | A24F40/20;A24F40/40;A24F40/46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华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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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测试 加热 燃烧 电子 烟气 吸烟 | ||
1.一种测试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烟气的吸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包括烟具和可插入所述烟具内被加热的烟草制品,所述烟具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烟具对所述烟草制品进行加热的开关按钮(6),所述吸烟机包括至少一排烟嘴夹持器(1)和与所述至少一排烟嘴夹持器(1)相对设置的至少一排夹子(2),所述至少一排夹子(2)的每个夹子(2)上设置有可同步推动所述夹子(2)进行夹紧动作的推动器(3),所述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的烟草制品的烟嘴部分(5)可插入所述烟嘴夹持器(1)中,同时所述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的烟具可夹设在所述夹子(2)内并且所述烟具上的开关按钮(6)与所述推动器(3)抵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排夹子(2)安装设置在至少一排支架(4)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排烟嘴夹持器(1)、至少一排夹子(2)和至少一排支架(4)均为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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