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制冷设备的通风装置以及制冷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04617.7 | 申请日: | 2019-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635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2 |
发明(设计)人: | O·哈弗;B·苏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依必安派特穆尔芬根有限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11/00 | 分类号: | F25D11/00;F25D25/02;F25D17/04;F25D2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德国穆***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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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冷 设备 通风 装置 以及 | ||
1.一种用于制冷设备的通风装置,所述通风装置用于至少在拿取侧(21)上开放的或者可通过门而被打开的制冷设备(20),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装置用于减轻从所述制冷设备(20)中排出的冷却空气在所述制冷设备(20)前方的、位于所述制冷设备的拿取侧(21)上的近地面区域(10)内的积聚,所述通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通风机(7),其中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形成为且定向为用于与沿着所述制冷设备(20)而平行于所述拿取侧(21)的前平面成水平角度地且与平行于制冷设备顶面且垂直于所述前平面的顶平面成竖向角度β地排出空气,其中水平角度和竖向角度β满足以下条件:或者替代性地,且20°≤β≤7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机布置在与所述近地面区域(10)相对的制冷设备顶面区域(5)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水平角度和竖向角度β满足以下条件:或者替代性地,且35°≤β≤5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具有至少一个排出通道,所述排出通道整合在所述通风机(7)中或者连接在所述通风机上,并且确定所述通风机的抛射距离和抛射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分隔元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元件形成为分隔条(59)并且通过流体技术界定所述通风机(7)的抽吸区域和排出区域,其中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从所述抽吸区域抽吸空气并且在所述制冷设备(20)的拿取侧(21)上排出所述空气。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元件形成为沿着所述制冷设备(20)的拿取侧(21)的开口宽度的整个长度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固定地保持在所述分隔元件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元件具有数个彼此成角度而延伸的区段,并且,由所述区段中的一者确定所述竖向角度β。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数个所述通风机(7)布置成一排,数个所述通风机分别采用相同定向,以便分别以相同的水平角度和竖向角度β进行排风。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机形成为径流式通风机。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与至少一个抽吸通道(2)处于通流连接以产生抽吸流(AS),其中至少一个所述抽吸通道(2)具有吸入口(3)和排出口(4),其中所述吸入口(3)朝或可朝所述制冷设备(20)前方的近地面区域方向定向,并且,所述排出口(4)朝或可朝所述制冷设备顶面区域(5)定向,使得从所述制冷设备(20)排出的冷却空气能够从所述近地面区域(10)中被吸除且可通过至少一个所述通风机(7)被排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抽吸通道(2)可部分地由所述制冷设备(20)形成。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通道(2)的吸入口(3)具有与所述制冷设备(20)的竖向高度方向成20°-120°的角度α的平均定向。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通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入口(3)具有与所述制冷设备(20)的竖向高度方向成25°-75°的角度α的平均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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