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GSM制式通信的电梯井天线振子有效
申请号: | 201920854916.1 | 申请日: | 2019-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754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2 |
发明(设计)人: | 温美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盛超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36 | 分类号: | H01Q1/36;H01Q1/50 |
代理公司: | 44474 东莞市永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曾婉忆<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馈电连接 斜板 水平板 电梯井 辐射臂 振子 本实用新型 对称设置 板连接 上端 天线 角度倾斜 天线信号 天线振子 字型结构 板平行 夹角为 斜上方 极化 失谐 辐射 通信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GSM制式通信的电梯井天线振子,包括两个相互对称设置形成“︺”字型结构的振子,振子包括沿水平面设置的馈电连接板以及设置在馈电连接板斜上方的第一辐射臂和第二辐射臂,第一辐射臂包括与馈电连接板连接的第一斜板以及设置在第一斜板上端的第一水平板,第二辐射臂包括与馈电连接板连接的第二斜板以及设置在第二斜板上端的第二水平板,第一水平板和第二水平板均与馈电连接板平行,第一斜板以一定角度倾斜设置在第一水平板与馈电连接板之间,第一斜板与馈电连接板之间的夹角为115度。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稳定,通过两个相互对称设置的振子提高电梯井天线的辐射强度,改善电梯井天线的极化失谐率,提高电梯井天线信号强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讯天线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GSM制式通信的电梯井天线振子。
背景技术
天线是一种变换器,它把传输线上传播的导行波,变换成在无界媒介(通常是自由空间)中传播的电磁波,或者进行相反的变换。无线电通信、广播、电视、雷达、导航、电子对抗、遥感、射电天文等工程系统,凡是利用电磁波来传递信息的,都依靠天线来进行工作。随着时间发展出不同种类的天线,如八木天线、定向天线、全向天线、板状天线等,不同天线需要使用不同结构的振子。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移动通信网络的不断升级,同时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终端越来越来越多,迫使移动通信行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需要安装更多通信基站以满足所需,同时为了保证运营商成本的控制,需要对现有电梯井天线振子结构进行改良,减少振子的生产成本,同时减少振子极化失谐的问题,以提高电梯井天线信号强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GSM制式通信的电梯井天线振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GSM制式通信的电梯井天线振子,包括两个相互对称设置形成“︺”字型结构的振子,所述振子包括沿水平面设置的馈电连接板以及设置在馈电连接板斜上方的第一辐射臂和第二辐射臂,所述第一辐射臂包括与馈电连接板连接的第一斜板以及设置在第一斜板上端的第一水平板,所述第二辐射臂包括与馈电连接板连接的第二斜板以及设置在第二斜板上端的第二水平板,所述第一水平板和第二水平板均与馈电连接板平行,所述第一斜板以一定角度倾斜设置在第一水平板与馈电连接板之间,所述第一斜板与馈电连接板之间的夹角为115度;所述第一水平板和第二水平板沿同一直线设置。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阐述: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水平板、第二水平板与馈电连接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82.57mm。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斜板和第二斜板均呈长方形,所述第一斜板和第二斜板均开制有两个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为3.5mm,所述两个第一通孔之间的孔距为20mm。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斜板在靠近馈电连接板的一侧开制有孔径为4mm的第二通孔。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斜板与第二斜板沿同一平面设置,所述第一斜板和第二斜板之间形成有一宽度为10mm的间隙。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水平板和第二水平板上均开制有孔径为2.5mm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一水平板还开制有孔径为4mm的第四通孔。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馈电连接板上开制有两个馈电孔,所述馈电孔的孔径为4mm,所述两个馈电孔的孔距为17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稳定,通过馈电孔便于振子与馈线的连接,提高振子的安装效率,通过两个相互对称设置形成“︺”字型结构的振子提高电梯井天线的辐射强度,通过设置在馈电连接板斜上方的第一辐射臂和第二辐射臂,改善电梯井天线的极化失谐率,增加电梯井天线的极化鉴别率,提高电梯井天线信号强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盛超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盛超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85491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超宽带双极化天线
- 下一篇:一种加载类蝶形左手材料单元的SIW天线阵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