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诱捕笼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71421.9 | 申请日: | 2019-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323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林英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英强 |
主分类号: | A01M23/10 | 分类号: | A01M23/10;A01M23/16;A01M23/08 |
代理公司: | 44205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廖华均<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地址: | 529000 广东省江门***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笼门 敞口 连杆机构 笼体 转动动力机构 触发机构 一端设置 遮挡 转动 诱捕 本实用新型 触发动作 动物诱捕 转动过程 敞口的 诱捕笼 成功率 觅食 捕捉 体内 响应 脱离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诱捕笼,包括了笼体、笼门触发机构、连杆机构、转动动力机构、第一笼门和第二笼门,所述笼体的一端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第一敞口,另一端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第二敞口,所述笼门触发机构受触发动作后会响应脱离与所述第一笼门相连接的连杆机构,使得所述第一笼门在转动动力机构的带动下进行转动并对第一敞口进行遮挡,所述第一笼门在转动过程中通过所述连杆机构带动所述第二笼门转动对第二敞口进行遮挡。在笼体上同时开设第一敞口和第二敞口,增多了敞口的数量,便于动物在觅食的过程中容易快速找到敞口进入笼体内,不仅大大节省了在诱捕的过程中的捕捉时间,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动物诱捕的成功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诱捕笼领域,特别是一种诱捕笼。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市面上传统结构的诱捕笼,如老鼠笼等,往往仅有一个敞口,因此,动物需要寻找到唯一的敞口后才能进入至诱捕笼内,才有可能触发笼门自锁机关实现动物的捕捉,由于动物寻找诱捕笼的敞口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诱捕的过程中不仅会耗费更长的捕捉时间,而且还大大降低了动物诱捕的成功率。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诱捕笼,在笼体的基础上增设了更多的敞口,便于动物在觅食的过程中容易快速找到敞口,从而不仅大大节省了在诱捕的过程中的捕捉时间,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动物诱捕的成功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诱捕笼,包括笼体、笼门触发机构、连杆机构、转动动力机构、第一笼门和第二笼门,所述笼体的一端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第一敞口,另一端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第二敞口,所述第一笼门通过所述的转动动力机构转动安装在笼体上并对第一敞口进行开闭,所述第一笼门还通过所述的连杆机构连接至第二笼门,所述第二笼门转动安装在笼体上对第二敞口进行开闭,所述笼门触发机构安装在所述笼体内部并延伸卡扣至所述连杆机构上;所述笼门触发机构受触发动作后,所述笼门触发机构响应脱离与所述第一笼门相连接的连杆机构,使得所述第一笼门在转动动力机构的带动下进行转动并对第一敞口进行遮挡,所述第一笼门在转动过程中通过所述连杆机构带动所述第二笼门转动,使得所述第二笼门对第二敞口进行遮挡。
进一步地,所述笼门触发机构包括触发部和与所述触发部相连接的卡扣杆,所述连杆机构上设置有卡扣部,所述触发部安装在所述笼体的内部,并通过所述卡扣杆卡扣至所述卡扣部内;所述触发部受触发动作后,所述卡扣杆响应脱离所述连杆机构的卡扣部。
进一步地,所述连杆机构上还设置有自锁部,在所述第一笼门对第一敞口进行遮挡以及所述第二笼门对第二敞口进行遮挡后,所述卡扣杆响应卡嵌至所述自锁部内。
进一步地,所述触发部包括踏板,所述踏板的一侧通过转轴安装在所述笼体的内部,另一侧安装有所述的卡扣杆;所述踏板受踩踏后沿着转轴进行转动,带动所述卡扣杆位移并使所述卡扣杆脱离所述连杆机构的卡扣部。
进一步地,所述触发部包括踏板和诱饵杆,所述踏板的一侧通过转轴安装在所述笼体的内部,另一侧安装有所述的卡扣杆,所述诱饵杆的底端安装在笼体的内部,顶端用于穿插诱饵,所述诱饵杆呈倾斜设置并抵触至踏板上;所述诱饵杆的顶端被拉扯时响应对所述踏板进行下压,使得所述踏板沿着转轴进行转动,带动所述卡扣杆位移并使所述卡扣杆脱离所述连杆机构的卡扣部。
进一步地,还包括弹性件,所述踏板和笼体之间设置有所述的弹性件,使得所述踏板所安装有卡扣杆的一侧脱离笼体的内部底面。
进一步地,所述踏板上设置有定位槽,所述诱饵杆卡嵌至所述的定位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诱饵杆上设置有凸起部。
进一步地,还包括自锁机构,所述自锁机构包括自锁扭簧和自锁件,所述第二笼门上设置有锯齿槽,所述自锁扭簧安装在笼体上,所述自锁扭簧的一受力端抵接至笼体,另一受力端抵接至自锁件,所述自锁件在所述自锁扭簧的弹力下卡嵌至所述第二笼门上的锯齿槽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英强,未经林英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171421.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诱捕器
- 下一篇:一种移动式的草原灭鼠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