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加热不燃烧电子烟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032980.1 | 申请日: | 2019-0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098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2 |
| 发明(设计)人: | 程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明日今典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3 | 代理人: | 王杰辉;罗志强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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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下主体 卡钩 电子烟 上主体 加热 本实用新型 上外壳 支架 燃烧 发热体 上磁铁 外侧壁 下磁铁 烟支 支架外侧壁 向上移动 内侧壁 上端 内嵌 吸合 相抵 | ||
1.一种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包括上主体和下主体,所述上主体内设有上磁铁,所述下主体内设有下磁铁,所述上磁铁与所述下磁铁互相吸合,所述上主体置有烟支,所述下主体设有发热体,所述发热体的一端插入所述烟支中;
所述上主体外侧壁设有上外壳,所述下主体上端设有下主体支架,所述下主体支架内嵌于所述上外壳,所述上外壳的内侧壁设有第一卡钩,所述下主体支架的外侧壁设有第二卡钩,所述第一卡钩位于所述第二卡钩下方,所述第一卡钩和所述第二卡钩之间有一定距离,所述上主体沿所述下主体支架外侧壁向上移动所述一定距离后,所述第一卡钩和所述第二卡钩相抵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主体设有烟托,所述烟支置于所述烟托内,所述下主体设有发热体护栏,所述烟托下端插入所述发热体护栏,所述发热体穿过所述烟托,插入所述烟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主体设有发热体固定架,所述发热体一端连接所述发热体固定架,另一端穿过所述发热体护栏和所述烟托,插入所述烟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钩和所述第二卡钩之间的所述一定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发热体在所述发热体护栏中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主体支架的外侧壁与所述上外壳的内侧壁之间存在空隙,所述第一卡钩和所述第二卡钩置于所述空隙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钩包含第一突起部,所述第一突起部抵接所述下主体支架的外侧壁,所述第二卡钩包含第二突起部,所述第二突起部抵接所述上外壳的内侧壁,所述第一突起部和所述第二突起部的突起高度与所述空隙的宽度相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外壳的内侧壁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设于所述第一卡钩的上方,所述第一凹槽紧贴所述第一卡钩,所述下主体支架的外侧壁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设于所述第二卡钩的下方,所述第二凹槽紧贴所述第二卡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和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相等,所述第一卡钩的高度与所述第二卡钩的高度相等,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卡钩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主体设有上主体支架,所述上磁铁固定于所述上主体支架,所述下磁铁固定于所述下主体支架,所述上磁铁与所述下磁铁吸合时,所述上磁铁与所述下磁铁之间隔有所述上主体支架和所述下主体支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钩的数量为两个,所述两个第一卡钩分别设于所述上外壳内侧壁的左、右两端,所述第二卡钩的数量为两个,所述两个第二卡钩分别设于所述下主体支架外侧壁的左、右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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