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1421837.2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435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4 |
发明(设计)人: | 方荣政;王太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3/02 | 分类号: | F16M13/02;F16M11/04;F16M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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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支架,导轨及弹性模组;
至少一个所述弹性模组设置于所述导轨;
其中,所述弹性模组包括活动件,弹性件以及固定件,所述活动件为板状结构;所述固定件通过所述弹性件与所述活动件连接,所述活动件可通过所述弹性件相对于所述固定件移动,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与所述弹性件伸缩方向相同,所述摄像头支架与所述活动件滑动接触;
所述摄像头支架可沿所述导轨移动,当所述摄像头支架朝向所述弹性模组的方向倾斜时,所述弹性模组提供纠正所述摄像头支架歪斜的弹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两端分别具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凹槽;
其中,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相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具有至少两个与所述第二凹槽匹配的凸起部,所述凸起部位于所述活动件两侧,且所述凸起部嵌设于所述第二凹槽,所述活动件通过所述凸起部沿所述第二凹槽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还包括至少一个限位孔,所述限位孔设置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所述槽底与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模组还包括限位柱,所述限位柱设置于所述固定件,所述限位柱与所述限位孔限位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弹性件与至少一个所述限位柱设置于所述固定件,且所述弹性件与所述限位柱分别与不同的所述限位孔限位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套设于所述限位柱上,且所述弹性件与所述限位柱与同一所述限位孔限位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模组设置于所述导轨的至少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朝向所述摄像头支架的表面还设有弹性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壳体,驱动部件,所述壳体具有内腔和与所述内腔连通的开孔,所述摄像头支架可通过所述开孔伸出至所述壳体之外或回缩至所述壳体之内,所述驱动部件设置在所述内腔中,且与所述摄像头支架连接,所述驱动部件驱动所述摄像头支架,以使所述摄像头支架沿所述导轨,通过所述开孔伸出至所述壳体之外或回缩至所述壳体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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