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76397.3 | 申请日: | 2019-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988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发明(设计)人: | 胡济荣;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B39/22 | 分类号: | A01B39/22;A01B39/20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徐金杰 |
地址: | 321300 浙江省金华市永***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机 除草 机构 | ||
1.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包括
滚草系统,所述滚草系统包括主梁(61),安装支架(67),滚轮组件以及滚草系统拆装装置,所述主梁(61)设置在除草机构前侧,多组所述安装支架(67)竖向设置并通过滚草系统拆装装置固定在主梁(61)上,所述滚轮组件固定在安装支架(67)下端;
耙草系统,所述耙草系统包括连接支架(71),安装梁,挂板(752),除草耙(753),挂梁连接座组件(721),压板组件C(722),所述安装梁平行设置在所述主梁(61)后侧,所述连接支架(71)通过压板组件C(722),挂梁连接座组件(721)分别连接所述主梁(61)与安装梁,多组所述挂板(752)固定在所述安装梁上,所述挂板(752)竖向设置,所述除草耙(753)固定在所述挂板(752)下部,所述除草耙(753)与所述滚轮组件间隔排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机的除草机构使用行走部(1)的轮胎(12)作为滚轮,位于轮胎(12)行进轨迹上设有副浮板组件(65),所述滚轮组件包括长滚轮组件(64),短滚轮组件(66)以及中央滚轮组件(63),所述中央滚轮组件(63)固定在所述主梁(61)中部后侧,所述中央滚轮组件(63)的前侧设有中央浮板(69),所述中央浮板(69)固定在固定架组件(3)下侧,所述主梁(61)上,分列所述中央滚轮组件(63)的两侧,依次连接所述长滚轮组件(64),副浮板组件(65)和短滚轮组件(6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滚轮组件(63)包含行进方向排列的多组长滚轮,所述长滚轮组件(64)包含行进方向排列的多组长滚轮,所述短滚轮组件(66)包含行进方向排列的多组短滚轮,所述长滚轮和短滚轮由绕其轴心环设的一组叶片构成,所述叶片前部沿顺时针方向弯曲且设有尖端,所述短滚轮由单叶片(661)和短双叶片(662)间隔均布,所述长滚轮由长双叶片(641)和三叶片(642)间隔均布。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浮板组件(65)与短滚轮组件(66)之间还设置有一组或者多组长滚轮组件(6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梁包括依次平行排列的第一安装梁(731),第二安装梁(741)以及第三安装梁(751),所述除草耙(753)纵向前后设置有两组,所述中间两行的前后两组除草耙(753)分别固定在第二安装梁(741)和第三安装梁(751)上,其余多行的前后两组除草耙(753)分别固定在第一安装梁(731)和第二安装梁(741)上。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耙(753)包括定位架(7531)与耙齿(7532),所述定位架(7531)固定在挂板(752)下部,多条弧形耙齿(7532)对称分列在定位架两侧,所述耙齿(7532)一端固定在所述定位架(7531)上,另一端采用弧形喇叭口过渡,两侧所述耙齿(7532)于端部碰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滚草系统拆装装置,包括
压板组件A(621),所述压板组件A(621)包括压板A;
压板组件B(622),所述压板组件B(622)包括压板B(6225),底板(6221)和盖板(6222),所述压板A与压板B(6225)分设主梁(61)两侧并夹紧所述主梁(61),所述底板(6221)与盖板(6222)固定在所述压板B(6225)的背侧且与所述压板B(6225)围合形成与所述安装支架(67)适配以用于供所述安装支架(67)穿设的安装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机的除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6221)与盖板(6222)上对称开设有一组通孔A(6224),所述安装支架(67)顶部沿纵向设有若干通孔B(671),所述安装支架(67)穿设在所述底板(6221)与盖板(6222)之间,任一所述通孔B(671)与所述通孔A(6224) 对齐,通过紧固件紧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未经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76397.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