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21632.7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036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发明(设计)人: | 谢玉辉;童大山;孔德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搜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广州正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36 | 代理人: | 洪安鹏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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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价格 浮动 数据 方法 | ||
1.一种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商家对商品价格进行定义;
S2:商家将定义后的商品上传至商城平台的价格管理模块并由价格管理模块进行统一处理;
S3:价格管理模块将处理后的商品价格传输至商城平台进行显示并通过云数据库进行存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对商品价格定义为价格浮动商品和价格不变商品的一种,并向价格管理模块提交底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中,价格管理模块对传输来的定义后的商品进行分类,分类类别为价格浮动和价格不变,并在价格管理模块中的价格浮动模块和价格不变模块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价格管理模块对定义后的商品进行管理时,当商品为价格浮动商品时,价格管理模块通过网络查询类似商品的价格并与当前商品价格进行对比,然后对当前商品进行定价,且此定价范围在底价的100%-100%;当商品为不变价格时,价格管理模块直接对商品进行定价,且此定价为商品底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价格管理模块通过网络对价格浮动商品进行查询时,当价格管理模块查询到商家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时,将此价格与商品底价进行对比后进行定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价格浮动的数据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底价比市场上的商品价格高时,价格管理模块将商品底价作为定价;商品底价比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低时,价格管理模块将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作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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