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付款码共享方法及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95310.2 | 申请日: | 2019-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2796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申旌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志博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80 | 代理人: | 刘辉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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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付款 共享 方法 电子设备 | ||
1.一种付款码共享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接收到第一输入的情况下,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其中,所述付款码共享请求用于请求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向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共享付款码;
接收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显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所共享的付款码界面,所述付款码界面中包括第一付款码;
根据所述第一消息,显示所述付款码界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接收到第一输入的情况下,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的第二输入;
响应于所述第二输入,显示发起共享界面,所述发起共享界面中包括至少一个联系人标识;
所述在接收到第一输入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包括:
接收用户对目标联系人标识的第一输入,所述目标联系人标识为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标识中的一个;
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所述付款码共享请求;
其中,所述目标联系人标识对应的用户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用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码界面中还包括第一功能控件,所述第一功能控件用于基于触发操作更新通过所述第一付款码付款的付款方式;
在所述显示所述付款码界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对所述第一功能控件的第三输入;
响应于所述第三输入,将通过所述第一付款码付款的付款方式更新为目标付款方式;
其中,与所述第二电子设备上的所述第一付款码对应的付款方式更新为所述目标付款方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通过所述第一付款码付款的付款方式更新为所述目标付款方式时,将所述第一付款码更新为第二付款码,其中,所述目标付款方式为通过所述第二付款码付款的付款方式;
或者,
在预设时长之后,将所述第一付款码更新为第二付款码。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付款码更新为第二付款码的情况下,采用所述第二付款码进行付款。
6.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发送模块、接收模块和显示模块;
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输入的情况下,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其中,所述付款码共享请求用于请求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向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共享付款码;
所述接收模块,用于在所述发送模块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之后,接收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显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所共享的付款码界面,所述付款码界面中包括第一付款码;
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第一消息,显示所述付款码界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在所述发送模块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付款码共享请求之前,接收用户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的第二输入;
所述显示模块,还用于响应于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第二输入,显示发起共享界面,所述发起共享界面中包括至少一个联系人标识;
所述接收模块,具体用于接收用户对目标联系人标识的第一输入,所述目标联系人标识为所述显示模块显示的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标识中的一个;
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响应于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第一输入,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所述付款码共享请求;
其中,所述目标联系人标识对应的用户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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