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63099.6 | 申请日: | 201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6700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06 |
发明(设计)人: | 张浩;区传金;宗成强;王平;韩立波;周炜;仝晓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7C9/25 | 分类号: | G07C9/25;G07C9/27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宋秀珍 |
地址: | 1000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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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道路 货运 车辆 自动 系统 | ||
1.一种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门禁、人脸识别装置、TIR电子标签、识别器、车牌识别装置、中控管理装置以及云平台;
所述门禁与所述中控管理装置通信连接,用于限制货车通行;
所述人脸识别装置与所述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实时采集驾驶员的人脸图像信息;
所述识别器与所述TIR电子标签通信连接,用于读取所述TIR电子标签的数据;
所述TIR电子标签用于记录并发送货车运送的货物信息和TIR核批信息;
所述车牌识别装置与所述中控管理装置通信连接,用于识别货车车牌号;
所述中控管理装置还与所述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储存、记录以及调用数据,并管理货车通行;
所述云平台用于储存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禁包括有门禁杆机构、门禁驱动机构以及通讯模块;所述门禁驱动机构与所述门禁杆机构传动连接,用于驱动所述门禁杆机构打开或关闭;所述门禁驱动机构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中控管理装置通信连接,用于接收所述中控管理装置的控制指令,以对所述门禁杆机构进行打开或关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装置包括有摄像头、硬件处理器、人脸识别界面以及通讯模块;所述人脸识别装置设置于所述货车驾驶室内,用于实时采集驾驶员的人脸图像信息,通过所述硬件处理器进行人脸数据库建模,并将人脸图像信息储存在硬件处理器上;同时,所述硬件处理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将所述人脸图像信息传输至所述云平台进行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TIR电子标签包括有信息输入单元、信息储存单元以及信息发送单元;所述识别器包括有天线、解码器以及通讯模块;所述货物信息以编码的方式通过所述信息输入单元存放于所述信息储存单元上;同时,所述货物信息还将储存于云平台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牌识别装置包括有摄像头、图像处理单元以及通讯模块;所述摄像头用于采集货车车牌号;所述图像处理单元用于对货车车牌号进行识别,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传输至中控管理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管理装置包括有中央控制器、中控管理操作界面、储存器以及通讯模块;所述储存器用于储存车牌信息、货物信息、驾驶员人脸图像信息、驾驶员身份信息、货车信息、通行地点以及通行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平台包括有云管理系统、服务器以及通讯模块;所述服务器用于储存货物信息、货车信息、驾驶员人脸图像信息、TIR核批信息以及驾驶员身份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道路货运车辆自动核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员身份信息包括有姓名、身份证以及驾驶证信息;所述货车信息包括有货车型号、车型、车牌号以及VIN;所述货物信息包括货物起点信息、终点信息、种类信息以及重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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