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控制草地贪夜蛾的复方生物杀虫剂及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05691.0 | 申请日: | 2019-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204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陈义娟;蒋杰贤;季香云;王金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
主分类号: | A01N27/00 | 分类号: | A01N27/00;A01N31/06;A01N37/36;A01P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恒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317 | 代理人: | 徐红银 |
地址: | 20140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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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控制 草地 夜蛾 复方 生物 杀虫剂 应用 | ||
本发明公开一种控制草地贪夜蛾的复方生物杀虫剂,所述杀虫剂包括倍半萜类化合物,所述倍半萜类化合物由以下质量百分含量的物质构成:α‑葎草烯5~40%;百秋李醇5~40%;β‑石竹烯0~40%;石竹素5~30%;α‑蒎烯0~25%。上述杀虫剂应用时:在常温搅拌下将水加入到控制草地贪夜蛾的复方生物杀虫剂中,使该杀虫剂稀释至倍半萜类化合物占0.5‑30wt%的浓度后喷洒施用。本发明是首次发现百秋李醇、石竹素等倍半萜类化合物用于控制草地贪夜蛾的生物活性,并首次将其配成复方生物杀虫剂用于草地贪夜蛾的防治。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药技术领域的复方生物杀虫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具体的是一种含有倍半萜类化合物用于控制外来入侵物种--草地贪夜蛾的复方杀虫剂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草地贪夜蛾,俗称妖蛾子,起源于美洲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具有迁飞能力强、寄主范围广、为害重、防控难度大的特点,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预警的重要的农业害虫。2019年1月13日传入我国云南省,4月份后,该虫在我国南方玉米区扩散较为迅速;5月9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通报了草地贪夜蛾的危害及发生态势,敦促全国各地做好该虫的监测与防控工作。截至5月10日,草地贪夜蛾入侵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湖南、海南、福建、浙江、湖北、四川、江西共13省(区)61个市(州)261个县(市、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作为新入侵物种,目前我国无草地贪夜蛾防治登记用药。
与此同时,化学合成杀虫剂的长期大量的不合理使用所引发的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土壤环境污染、抗药性以及天敌的破坏等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广泛关注。因此,寻找与研制具有高选择性、对人畜安全、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物杀虫剂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未来新型杀虫剂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植物体内含有众多用于自我保护抵御病虫害和不良环境而产生的次生代谢物质,并且这些物质在自然界中易降解、对非靶标生物伤害小、不易产生抗药性等特点,像如:单萜类、倍半萜类以及芳香化合物等。因此,从天然植物中筛选出低毒、高活性的植物源杀虫活性物质用于新型杀虫剂的开发,已成为国内外农药研究开发领域的一个热点和重要发展方向。
经对现有的技术文献检索发现,目前尚无百秋李醇在制备杀虫剂中的应用报道。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控制草地贪夜蛾的复方生物杀虫剂及应用。
本发明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提供一种控制草地贪夜蛾的复方生物杀虫剂,所述杀虫剂包括倍半萜类化合物,所述倍半萜类化合物由以下质量百分含量的物质构成:
α-葎草烯5~40%;
百秋李醇5~40%;
β-石竹烯0~40%;
石竹素5~30%;
α-蒎烯0~25%。
优选地,所述倍半萜类化合物由以下质量百分含量的物质构成:
α-葎草烯16~40%;
百秋李醇17~40%;
β-石竹烯19~40%;
石竹素8~30%;
α-蒎烯15~25%。
优选地,所述倍半萜类化合物由以下质量百分含量的物质构成:
α-葎草烯10~35%;
百秋李醇5~35%;
β-石竹烯19~25%;
石竹素18~38%;
α-蒎烯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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