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商品防伪法及第三方网站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74404.6 | 申请日: | 2019-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195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7 |
发明(设计)人: | 褚万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褚万青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1500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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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伪 第三方网站 防伪特征 商品防伪 自动比对 包装物 假冒品 鉴伪 仿制 标签 图像 互联网 发现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品防伪法;A是需要防伪的商品,在A本身具有相对稳定的难以被仿制的防伪特征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及图像自动比对,进行有效的当面鉴伪,以避免“假货真标签,或假货假包装物”,以避免“发现假冒品,任一方抵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第三方网站,作为A的提供者的委托人,至少参与A的防伪。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图像比对、商品防伪、第三方网站。
背景技术
1、目前市场上的商品防伪技术,主要依赖于传统的、运用各种各样的防伪技术的防伪标签、防伪包装物,没有考虑到某些商品本身具有的防伪特征(例如在水果的外表面上贴防伪标签,而没有考虑到该水果本身具有的防伪特征),或者,偶偶考虑到该防伪特征,但市场上缺乏利用该防伪特征的好方法,即,目前市场上假冒正品的假冒品不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正品上的该各种各样的防伪技术(利用商品外附的防伪特征)的防伪效果不佳;例如防伪标签(防伪标贴)被从正品上揭下来、再贴到假冒品上,即假货、真标签;例如正品的防伪包装物容易被仿造,即假货、假包装物。
因为所述防伪效果不佳,导致没有进行当面鉴伪;当面鉴伪,“是指收货者当着快递员(即送货人)的面接收网购商品时,或指收货者在需要密码开启的存取柜取出网购商品之前,或指购买者在自动售货机取出机售商品之前,或指购买者当着摊位(或柜台)的售货员(即销售人)的面购买现售商品时”,通过该“网购商品,或机售商品,或现售商品”上的防伪技术,来鉴别其是不是假冒品。该没有进行当面鉴伪,往往表现在:有的收货者接收网购商品时,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包裹,但只是查看是否有破损现象、有没有发错货,或者,有的收货者接收网购商品时,没有拆开包裹、查看,直接签字了事,或者,网购商品被放在单位的门卫室,由门卫代收(没有拆开包裹、查看),或者,收货者凭网购商品的销售商提供的密码,直接在存取柜输入密码、取出网购商品,或者,购买者支付钱款后,直接在自动售货机取出机售商品,或者,购买者在摊位购买现售商品时,只是凭生活经验进行感官鉴别,以决定是否购买。或者,因为所述防伪效果不佳,即使有的收货者或购买者进行了当面鉴伪,但难以鉴别出假冒品,所以该当面鉴伪不是有效的当面鉴伪。
2、目前市场上某些防伪技术的技术路径是,销售商(生产商)或第三方平台事先对商品的防伪特征进行拍照,拍照的图像被存档;消费者拿到该商品后,“将该商品的防伪特征,与在网上调出的该被存档的图像,进行人眼的自行比对,或者,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防伪特征进行拍照,拍照的图像被发送给该销售商或第三方平台,请求将其与该被存档的图像进行图像比对,并将该比对的结果告知消费者”。该技术路径的缺点是,该“人眼的自行比对”的准确度不高,或由于没有规定必须进行当面鉴伪,所以该“图像比对”的防伪意义不大。
3、问题是,在物流环节中该网购商品或机售商品,有被相关人员偷换(掉包)的可能(正品被掉包,假冒品冒充正品),或者,在经销环节中该现售商品有被摊主假冒的可能(假冒品冒充正品);或者,该“网购商品或机售商品或现售商品”是正品,“收货者接收或取出网购商品,或购买者取出机售商品,或购买者拿走现售商品”之后,可能偷换(掉包)。
事后,收货方(收货者或购买者)发现供货方(“销售商和/或送货人”,或销售人)当初提供的商品是假冒品,要求供货方换货或退货,但供货方不认账(抵赖);或者,供货方发现该“要换的货或要退的货”是假冒品,坚持认为其是收货方事后假冒的,但收货方不认账(抵赖)。也就是说,由于当初没有进行当面鉴伪或有效的当面鉴伪,事后发现假冒品,任一方抵赖。
4、网络购物中的“刷单”(电商刷单),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发明内容
发明目的:针对上述现有防伪技术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品防伪法;A 是需要防伪的商品,在A本身具有相对稳定的难以被仿制的防伪特征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及图像自动比对,进行有效的当面鉴伪,以避免“假货真标签,或假货假包装物”,以避免“发现假冒品,任一方抵赖”。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第三方网站,作为A的提供者的委托人,至少参与A的防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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